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高级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刑事知识 > 办案助手

一张图表看贪污罪定罪量刑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时间:2016-04-28 12:08:41

一张图表看贪污罪定罪量刑

王非19.JPG

作者:王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序号

犯罪数额

犯罪情节

刑期

罚金刑

1

一万元以上

不满三万元

具有以下任一情节(其他较重情节):

(一) 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2

三万元以上

不满二十万

数额较大,不需要其他情节。

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3

十万元以上

不满二十万

具有以下任一情节(其他严重情节):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

二十万元以

上不满三百

万元

数额巨大,不需要其他情节。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

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具有以下任一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

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

三百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不需要其他情节。

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

一千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

具有以下任一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

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8

二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

数额特别巨大,不需要其他情节。

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9

五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没收财产

10

一亿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无其他情节。

一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没收财产

11

一亿元以上

具有以下任一情节:

(一) 自首,立功;

(二)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

(三) 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

(四)多个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

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2

一亿元以上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监禁

没收财产

13

一亿元以上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没收财产

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分享到:
上一篇:警察,你该为我孩子的死负责吗? 下一篇: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两个关键问题 ——以飞某某非法...
律师的作用
如何选择律师
案件办理流程
我们的产品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 址:合肥市北城世纪城金源大道祥徽苑写字楼1号23层 邮编:231131
Copyright @ 2014 www.ahxb.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金亚太网络部 皖ICP备050029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