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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之路,既已选择,定不相负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时间:2015-04-07 15:15:23

刑辩之路,既已选择,定不相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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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小梅 ▕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金亚太青年律师刑辩特训营学员

毕业之后,常感时间过得很快,总是一眨眼明天就成为昨天了。数数日子,我来到金亚太已八月有余。自从选择律师这个行业以来,总有人不停的问我为什么选择做律师,我总是一笑了之。说实话,从情感的角度来说,律师是我所喜欢并愿意为之去努力的职业,也是我当初钟情于法律专业的原因;但从理智和现实的角度来说,我一开始并不想从事律师这个职业。毕业之后我也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才坚定的放弃了公务员面试机会而选择成为一名实习律师。

进律所是意料之中,而从事刑事辩护却是意料之外。一开始,我本意并不是从事刑事辩护,可是我却就这么懵懵懂懂开始了我的刑辩之路。总有人跟我说,做律师累,特别是做刑辩律师,挣钱少,出差多。总之,他们在找各种理由告诉我刑辩律师前途坎坷。其实,我也承认做一名刑辩律师确实相对比较累、比较苦,挣钱也相对比较少。说句实话,在实习的这些日子,我也会有迷茫,也会有困惑。但是一路走来,我反而觉得刑事辩护更加单纯,更加有尊严,更加有成就感,我渐渐的喜欢上了刑辩。那种为生命和自由而努力的辩护让我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和内在动力。

当然我也知道刑辩之路并非坦途,路上困难、坎坷重重。实习这大半年我感受最深的一点就是刑辩律师调查取证难,风险大。前段时间跟师父办理一个受贿案件,因为案情需要,我们应当事人家属的要求去找相关证人调查取证。后来没过多久,检察院也去找这几位证人核实情况,而这些证人在检察机关面前完全推翻了之前给我们提供的证词,并且向检察机关表示律师曾去找过他们做过不一样的证言。幸运的是,当时我们去调查取证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违法情形且这些证言我们也并没有提交司法机关。且不说很多证人不愿意配合律师取证,即使证人愿意配合,在现实生活中,律师调查取证稍有不慎就可能需要承担人身风险和职业风险,甚至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有这种顾虑,实践中很多律师不敢轻易去调查取证,在庭审中只能就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被动地提出辩护观点,合议庭在判决时往往因“辩护人未能就自己的辩护观点提出证据予以证实”而不予采纳辩护意见。这就使辩护权受到根本性限制和损害,辩护人的作用无法发挥,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被告人及其亲属对律师的工作往往因此不满意,认为请律师没有用,纯属走形式。最后的结果就是很多律师不敢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很多案件的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或者辩护效果不佳,最终使得社会公众对我国的辩护制度失去信心,对司法公正失去信心。

除了刑事辩护过程中遇到的种种执业困难,作为一名刑辩律师,还要面对来自于社会和亲朋好友的不理解、不屑的眼光。实习八个月,时间不短却也不长,我总是被亲友好心相劝“你一个女孩子,做律师也就算了,干嘛要做刑事辩护,没前途”。 每每这时候,我都笑而不语,我想对于不理解的人,解释是显得那么的多余。就如王主任所写《守为梦想-刑辩律师:孤独的法律人》,只要自己坚持内心的法律信仰,有尊严的去维护心中的法律梦想就够了。

虽然前路坎坷,未来不定,困难依旧,但是我想心态才是决定一个人能否坚持走下去的关键。生活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寻找理由往前走的过程。你能找个理由颓废,也就能找个理由奋发;能找个理由难过,也就能找个理由快乐;能找个理由放弃,也就能找个理由坚持。刑辩之路结果如何我无法预测,但是我可以选择走好这个过程。不管这个过程是短暂还是漫长,是顺利还是艰难,最重要的是我可以享受其中、奉献其中。我希望在中国刑事辩护发展的过程中,我不是一个旁观者,而是一个切实的参与者。刑辩律师这部戏演的好不好,我想关键取决于你的主角意识和你对待这部剧的心态,至于其他的,永远在其次。

刑辩之于我,不是因为爱而选择,却是因为选择而生爱。刑辩之路,既已选择 ,定不相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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