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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喜欢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时间:2015-04-05 15: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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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竹▕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金亚太青年律师刑辩特训营一班生活委员

写在前面的话:这故事不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童话没有一点人间疾苦,这故事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这故事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每次遇到挫折、不解、伤害,感觉自己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默念一遍前面的话就是一针强心剂,它曾助我一鼓作气通过司法考试,在这献给所有行走在革命道路上众志成城的刑辩战士们,愿它如微弱萤光,照亮黑夜里的心路。

说来惭愧,我是个没有梦想的人,或者是说还不知道应该把梦想标签贴在哪儿。可我喜欢和有梦想的人在一起,他们告诉我梦想的形状,我放佛可以真实地触摸到他们对梦想的渴望、坚定、喜悦、颤栗,也感受得到他们对梦想和现实产生反差时的失望、迷惘、沮丧和愤怒,他们让我感觉自己活着,真实的、脚踏实地的活着。这也是我参加这次刑辩特训营的感受,特别感谢金亚太所以及王亚林主任,把一群充满活力和激情的年轻人聚集起来,共同做着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我非法学专业,去年通过司考,今年3月开始实习,接触案件不多且以民商事案件为主,但仍对王亚林主任在《守卫梦想——刑辩律师:孤独的法律人》中总结的几点中国刑辩律师所面临的“孤独”颇有感触。前些天,在微信朋友圈晒了下刚拿到手的法律职业资格证,点赞恭喜的消息罗络绎不绝,有条留言却十分扎眼:“你们这行,真是我们的死对头啊!”我赶忙查看是谁把我们整个律师行业都对立起来了,得知是现就职于某刑侦机关我的一位初中同学,我反驳到:“都是为了把案件调查清楚,让案情水落石出,我们怎么会是死对头呢?”他答道:“你们就是从我们办的案子里吹毛求疵!”我不禁哑然失笑,若你们侦查的案件滴水不漏,会怪罪我们律师吹毛求疵?另外一次随师傅去法院开庭,一个职务侵占案件,庭前去和法官寒暄,法官疏离但礼貌,公诉人一出现在办公室门口,法官便起身相迎,吩咐旁人添水递烟。我心想:“不妙,这公检是一家啊?”果不其然,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问完问题,法官还补充提问或质问被告人,仿佛两位公诉人在庭上,辩护人单打独斗真是倍感“孤独”。行政兼理司法更是正如王主任所言“这个制度在中国已经延续了几千年,虽说现在大力倡导司法独立,但几千年的烙印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改变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另外,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进步和民主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公民积极参与司法案件的讨论,特别是一些容易产生社会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民众的非法律专业性的舆论导向、媒体的渲染和上级的施压,信息操控、支配着法的运行,舆论绑架司法,完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已经走不通,“察言观色、利弊权衡”得到大部分人满意的裁判结果才是英明。美国著名法学家彼得·德恩里科(Peter d’Errico)在《法的门前》(《Before the Law》)曾说过:法庭不是通过唇枪舌剑解决个人恩怨的场地,不是封闭的仅有诉争当事人利益的舞台。审判是国家治理的一个过程。法院的判决以国家权力为支撑,审判则包含着公众的利益。法庭对抗的精华原是控辩双方平等、法官居中裁判,检察官代表的国家只有不侵犯“坏人”的权利,才能更好地保护“好人”。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检察官指控犯罪权利实现的可能性,律师辩护权利的实现与否有赖于司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能否给予合法的保障。律师辩护职能能否依法行使,是一个国家人权得到保障的体现,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高低的标志,更是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程度的反映。如果说刑辩律师现处的不公司法环境短时间内不可变,那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变得强大。我觉得律师职业大抵经历定位-塑型-拓展-沉淀-创新这五个阶段,依据法学家克罗曼对律师的三种分类,初出茅庐的我把自己定位在怀揣理想的工匠型律师上,并准备坚定的沿着这条路撒足狂奔。在我看来,真正的大律师就是胸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坚定信念,灵活应变地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解决麻烦。当然每个行业都存在投机取巧的人,那些唯利至上的金钱型律师最终的归宿只会是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他们的教训告诫我们,别为一时得势而沾沾自喜,只有以诚待人才会无往不能。

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的检察官有职业荣耀感和信念,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刑辩律师也有法律信仰和尊严,作为刑辩律师应当着眼于法律、不畏权势,仗义执言,敢于辩护,并基于事实,坚持自己的辩护立场和辩护意见,借用著名刑辩律师钱列阳的一句话来说:“刑辩律师应该有水的心态,狭窄的地方我们冲过去,平缓的地方我们流过去,放到什么瓶子里都能够生存,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冲破一切阻拦,还有滴水穿石的韧劲。”王亚林主任在《决战在法庭》一文中发表的2万余字的辩护词,是王主任用四个月的时间做了50万字的阅卷笔录,把疑点从浩瀚的卷宗材料中翻找出来,在控辩双方诉讼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不畏强权强势,基于事实和证据,慷慨激昂地引经据典、据以力争收获的革命成果。曾经听一位律师这样评价过作为刑辩律师的价值所在:“我们做刑事案件律师,并不是要把杀人犯‘捞出来’,也不是把‘黑变白’,我们的价值就是我们自己一直所坚持的:让有罪之人得到公正审判,让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

对于王主任唏嘘不已的:“就业务技能而言,辩护人已经无法与公诉人匹敌 ”我持乐观展望的态度。检察官有国家撑腰,代表的是国家的脸面,让他们领先一点也是无可厚非,这并不代表我们年轻律师就摧眉折腰,永远落后。这次参加青年刑辩律师特训营,我们也卯足了干劲,相信在金亚太所的引导和王主任的指导下,一定会迅速成长,快乐进步,“我们的对手就是我们的帮手”。

通过司考如跨越一条河,开始职业如攀爬一座山。我们正走着前人已经走过的路,又有别人正走在我们已经走过的路上。我们要赶超必须小步快跑,其实山径多歧路,每个登山者都会遇到困难、迷茫,但只要目标坚定,总会在峰回路转处看见美丽风景。拿胡适的话点个题: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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