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15日电 (记者罗沙、贾立君)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并向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该案因呼格吉勒图的父母申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19日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并依法进行审理。审理中,合议庭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以及相关材料,听取了申诉人、辩护人和检察机关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如下判决:一、撤销本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律师解读】
内蒙古“呼格”案再审宣判无罪后,安徽金亚太刑辩分所副主任、合肥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智贤律师接受合肥电视台采访。
李智贤律师认为,当呼格案被媒体曝光时,内心觉得该冤案、错案被平反应该很难,一是本案距离死刑执行已经过去十八年;二是有关本案的原始证据,比如呼格吉勒图的DNA、当时从呼格吉勒图手上提取的指甲等关键性证据都不复存在。而且当时法院定案主要依据所谓被告人前后相互矛盾的供述等言辞证据,本案从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到执行死刑,仅仅用了62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本案的司法程序并没有体现出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李智贤律师做客合肥电视台:谈“呼格”案的思考
李智贤律师还认为,从“呼格”案被平反和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上看,司法改革与以往相比在理念上有进步,主要体现在三点:(1)法院的去行政化;(2)实现以侦查为中心到以审判为中心;(3)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
【视频新闻】
李智贤律师做客合肥电视台:谈“呼格”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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