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2月11日电(本网政协报道组)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在哪儿?如何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安徽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本网记者采访了安徽省政协委员、知名刑辩律师王亚林,他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去年年5月,坐牢10年的安徽农民张高平叔侄被浙江省高院宣告无罪﹔ 8月,安徽蚌埠原官员于英生被关押17年后宣告无罪﹔今年年初,亳州3杀人嫌犯关押8年无罪获释。一年多来,一批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作为刑辩律师的王亚林也对此颇为关注。
“刑事冤假错案的频频出现,使得刑事法官内心的压力越来越大,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也越来越难。客观地说,这些冤假错案的发生与公安司法机关都有关系。”王亚林分析说,冤案形成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有5个,第一,司法人员观念滞后,“有罪推定”、“疑罪从轻”的思想普遍存在。第二,权力干预导致司法不独立。第三,刑讯逼供根深蒂固、屡禁不止。第四,奖惩及监督机制设置不合理或缺失。第五,不能正确利用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积极作用。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的作用不能完全发挥也是王亚林比较头疼的问题,他举例说,有一次,某法院审理一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案件,案情十分复杂,被告人不认罪。该案原定8:30在县法院开庭,中院的法官因故迟到导致10:00才开庭。因法官下午要赶去另外一个县,法庭辩论居然25分钟结束。法庭甚至连辩护人第一轮辩护意见都多次打断和制止,整个庭审只用了两个多小时,被告人最终被该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还有一次,某基层法院在审理一指定管辖的国土局部门负责人等两位被告人的受贿案件中,当地三名律师庭审时,几乎不能发言,每个人每次发言都被主审法官打断和制止,除本人来自外地并对法官的无理制止表示抗议的情况下,方可发表些辩护意见,整个庭审几乎不给当地的三位律师发言。
对于杜绝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王亚林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建议省委政法委协调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发布防范冤假错案通知,强调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建立公检法机关与律师关于防范冤假错案沟通协调的互动机制。”王亚林说,纵观各地冤假错案的纠正,律师的意见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各级公安司法机关要切实保障刑辩律师的执业权益,包括律师的会见权、调查取证权、质证权、发问权以及辩论权等等,要让律师在行使这些权利时更加方便、更加安全,完全根据案情需要,不受干扰、不受威胁。
此外,王亚林还特别提出要建立科学的办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应该设立“破案率”、“有罪判决率”、“上诉率”等不科学、不合理的指标。“应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并对违法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有关机关和个人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