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浙江||关于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疑难问题的纪要
浏览量:时间:2021-06-01
1. 问:如何理解掌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概念?
2. 问:该类犯罪一般具有哪些特征?
3. 问:如果多个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有管辖权,由何地公安机关管辖较为合适?
4. 问: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是否可并案处理?
5. 问:对于人数众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如何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准确定罪量刑,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 问: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经常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该行为构成诈骗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还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7. 问: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窃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8. 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如果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应当认定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还是诈骗罪(未遂)?
9. 问: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和认定电信网络诈骗实行犯主观的“明知”?
10. 问:对于提供帮助的犯罪分子,一般如何审查其主观是否具有“明知”?
11. 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账、套现、取现的,如果事前通谋的,应以共同犯罪论处。司法实务中如何认定“事先通谋”?
12. 问: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涉案人数众多,涉及面广,证据收集难度大,司法实务中如何更好地固定和收集证据?
13. 问:对于被害人人数特别多的案件,如何有效地进行取证?是否可以采用抽样取证的方法?
14. 问:在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或团伙中,不同层级的人员如何把握和认定犯罪数额?
15. 问:司法机关如何认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赃物赃款?赃物赃款应如何处置?处置时应注意哪些原则?
16. 问:侦查机关在查扣涉案资金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7. 问:在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是否具有相同的退赔义务?一般应如何掌握?
18. 问:司法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对未报案被害人的权益有无保护措施?
19. 问:如果被告人退赃数额或查扣钱款超过已查明的被害人被骗钱款总额的,如何处理?
20. 问:在我省司法实践中,如何体现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严惩处?
21. 问:我省在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对于一些参与时间短、参与程度不高的犯罪分子如何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中从宽的一面?
22. 问:对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犯罪地位明显较低、作用明显较小,仅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一些人员是否可以不作犯罪论处?
答: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层级较低的人员,直接获利(包括工资、奖金、提成等)金额较小且能积极清退的,可不作犯罪论处;主观上不确切明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不作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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