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DNA证据的审查
浏览量:时间:2022-10-24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高炳辉
刑事诉讼中,DNA鉴定在确认被害人身份、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犯罪现场或被害人的客观联系、鉴别真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审查过程中,应从“无”和“有”两个角度切入,对DNA证据进行审查和思考。当案件中没有DNA鉴定时,要思考是否应当没有;当案件中有DNA鉴定时,应从检材的提取、保管、送检、检验鉴定过程、检验方法、鉴定文书的逻辑性等方面入手,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审查,避免唯结果论的倾向。审查DNA鉴定,需要补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储备,既知己知彼,又细致认真,再辅之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证据灭失后无从下手,也避免错案的发生和真凶的放纵。
对DNA鉴定的审查常用方法
审查DNA鉴定,是一项主动工作而不是被动工作。所谓主动工作,就是指从查清案件事实的角度出发,全面审视DNA证据。
方法一:鸟瞰
DNA鉴定不是单一的、孤立的证据,是证据体系中的一部分。审查DNA鉴定,应站在雄鹰俯视大地的角度,既思考全局,也思考全域,在运用犯罪现场重建的方法推演犯罪过程当中对DNA鉴定进行检视。例如,推演行为人进出现场的路线、渐次展开的活动、使用的工具、接触或破坏的物品、形成的痕迹、遗留的物品、行为人自身是否受伤或粘附有死者血迹及其他物质、如何离开现场、可能于何处停留、是否更换了衣物、可能如何处理相关物证、上述路线是否有监控等视频证据、何处可能提取到DNA、是否已经提取、是否经过了鉴定、检材保存在何处等。如果DNA证据与上述过程存在矛盾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辩护人可以从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等方面进行质证,以削弱该证据的证明力,从而动摇法官的内心确信。
方法二:角色
鉴于辩护人的作用是为被告人提供无罪或者罪轻辩护,基于其职能,辩护人审视DNA鉴定,思考视角应当与侦查人员、公诉人以及法官均有所不同。从辩护人的角色出发,应当认真思考何处可能留下了痕迹。检视目前证据中对被告人有利之处,找出其中的矛盾和可疑之处,从而根据全案证据,选择为被告人提供无罪或者罪轻方面的辩护。
方法三:专业
辩护人必须学习DNA的基本知识和审查判断DNA鉴定的基本方法,才能真正掌握运用DNA鉴定证明案件事实和检验其它客观性证据的方法。
1、DNA概念。DNA是Deoxyribonucleic acid的缩写,中文译名为脱氧核糖核酸,是组成基因的材料。基因,指基本遗传功能单位,即携带遗传信息的DNA序列。
2、DNA进入刑事诉讼领域。据《人民法院报》2015年7月24日刊登清华大学张建伟教授《凶手密码与DNA人身识别技术》一文介绍,DNA第一次被用于处理司法案件是在1985年的英国,借助DNA技术确认了一名移民儿童的身世,使母子免于被人为分隔的命运,1986年英格兰利用DNA鉴定技术,发现一个供认有罪的男子是无辜的,并使真凶浮出水面。
3、DNA中的STR分型技术。DNA中的STR分型,是目前DNA鉴定中经常出现的词汇。STR是short tandem repeat三个单词的缩写,中文名称是“短串联重复序列”。据《科技创新导报》2014年第15期刊登鄂尔多斯公安局康巴什分局乔瑞撰写的《DNA鉴定技术及其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一文介绍,STR是DNA中的特征比较明显的一段序列,且重复出现,重复次数在5-40次,适合比对使用。用通俗的语言举例,要鉴别两条绳子是不是同一家工厂生产的,认真观察发现,两条绳子上,都是每隔一米就编制了厂家的LOGO图案,大小、颜色都相同,可以认定同一,这里,绳子理解为DNA,不断重复出现的LOGO图案,可以理解为STR,而每一个STR分型,都是组成LOGO图案的一部分。
4、STR分型、基因座、位点数据,可以理解为表述不同的同一概念。“基因座”对应的数据是固定的,可以理解为电影院的座椅,重点是该座椅上STR分型的数据,分型所对应的数据是变化的,与其它均不相同,这是检测结果,也是比对的依据,这叫STR分型数据。而“基因座”的口语化叫法就是“位点”。
5、混合DNA。基本上,出具鉴定意见的机关不提供混合DNA的STR分型图谱和数据,这是有原因的。因此,最好能见到混合DNA的STR分型图谱和数据,在此基础上,审查鉴定意见,审查时,对不同性别混合DNA鉴定的审查,要引入Y-STR分型数据的概念,即通过判断性别,查明结论是否准确;对同性别混合DNA的鉴定,要做好比对审查工作。
方法四:程序
程序的合法性十分重要,比如,检材要有合法的来源,扣押、提取的手续务必完善,两个规定出台以来,检材来源发生问题的案件越来越少。容易忽视的问题是检材的转递手续,比如,公安机关以《起诉意见书》替代《随案移送清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8条“对查封、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和物证的同时,应当附带两份《随案移送清单》,列明物证名称、特征,实践中,有以《起诉意见书》替代《随案移送清单》的现象,留下了证据灭失的隐患。
方法五:资质
资质有两种,一是鉴定机关的资质,二是鉴定人的资质。鉴定机关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隶属公安部门的鉴定机关,对这种机关出具的DNA鉴定,鉴定意见后面要附该机关的资质和鉴定人资质的相关书证,没有就要补强。另一种是在司法部门注册的社会性的鉴定机关,这种鉴定机关和鉴定人,其资质和从业范围在司法部门的网站上可以查到。资质的审查,是要防止无鉴定资质和超鉴定范围出具鉴定意见的现象发生。
方法六:逻辑
DNA鉴定具备科学性和客观性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DNA鉴定就是无从质疑,辩护人对DNA鉴定的审查,不能只重结果,不看结论。比如时间逻辑,鉴定时间不能早于提取时间。比如因果逻辑,检材上未检出DNA,结论上就不能作肯定性描述。
方法七:怀疑
也称作肯定中的否定。如某强奸案,行为人作案后,把从别处捡来的避孕套扔在犯罪现场,嫁祸他人,对这种DNA鉴定进行审查,就要审视,是否对避孕套的里面、外面检材都进行了比对鉴定。DNA鉴定从检材的收集、保管、送检、分析到出具鉴定意见乃至鉴定文书的打印核对,每一个环节都由人操作完成,都有发生错误的可能,必须认真审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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