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正纲、夏炀律师亲办案例:定性之辩,从寻衅滋事罪到故意伤害罪缓刑
浏览量:时间:2021-10-29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缓刑
【公诉机关】
S市X县人民检察院
【审判机关】
S市X县人民法院
【被告人】
Y某
【辩护律师】
高正纲 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一级合伙人
夏 炀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研究员
【起诉事实】
1、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认为:“犯罪嫌疑人X某某、Y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2、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8月8日9时许,被告人X某某、Y某一起进入其楼上邻居Z某某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告人X某某、Y某对Z某某及其亲戚W某某实施殴打。经鉴定,Z某某、W某某均为轻伤二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X某某、Y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辩护经过】三大阶段全力以赴,成功改变案件定性
一、侦查阶段:走访案发现场,分析案情细节发掘辩护焦点
1、高正纲、夏炀律师在Y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接受其家属咨询,向家属详细介绍刑事案件程序,预判案件走向,提出专业建议。
2、高正纲、夏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驱车前往X县看守所会见Y某,制作首次会见笔录,分析案情细节,为接下来的辩护打下基础。
3、通过走访案发现场,高正纲、夏炀律师认为本案发生事出有因,辩护焦点在于寻衅滋事的案件定性能否改变。
二、审查起诉阶段:双线作战,促成和解成功取保候审
1、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结合会见、详细阅卷、案例检索,高正纲、夏炀律师多次赴X县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建议不批捕意见、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详细论证本案涉嫌故意伤害罪,成功调取关联民事案件中涉案房屋损坏情况鉴定报告。
2 、经检察官两次退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后,最终接受高正纲、夏炀律师辩护意见,改变案件定性指控为故意伤害罪。
3、双线作战,高正纲、夏炀律师一边提交法律意见,要求改变案件定性;一边积极协调沟通,化解案件双方矛盾,最终促使和解达成。
4、达成和解后,结合最高检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及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通过召开听证会,成功使Y某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最后一周,高正纲、夏炀律师根据安徽省两院常见犯罪量刑规范,制作书面量刑建议书,与检察官充分协商,为Y某争取到缓刑量刑建议。
三、审判阶段:提交详细辩护和质证意见,改变案件定性
审判阶段,开庭前和主审法官充分沟通案件情况,高正纲、夏炀律师提交庭前辩护意见及详细的质证意见,打消主审法官对案件定性的疑虑,并建议对Y某做社区矫正评估。
高正纲、夏炀律师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和家属保持沟通,答疑解惑,使家属对案情进展充分了解,对案件办理保持信心。
【判决结果】一审全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被告人服判
2021年9月27日,本案一审公开开庭宣判,综合全案证据,全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被告人Y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八个月。Y某服判,不上诉。
【律师寄语】
高正纲:十二次会见,十二次坚持,每一次都是为自由辩护!
夏炀:感谢正直的检察官,个案正义彰显法律权威!
【生效判决】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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