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辩护:指控诈骗罪,一审成功改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浏览量:时间:2021-08-12
网络犯罪辩护:指控诈骗罪,一审成功改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21年6月,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接长丰县法律援助中心通知,指派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世金、实习律师孙宝华为被控诈骗罪的被告人钱某担任审判阶段的辩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钱某伙同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且系团伙第二被告人。由于本案其他同案犯均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但钱某拒绝认罪,被出庭检察官当庭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八月。根据在案证据,辩护人认为本案钱某不构成诈骗罪,其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行为,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条竞合,建议变更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审法官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当庭向控辩双方征求变更罪名的意见。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钱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系累犯,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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