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13岁男童杀害六岁男童是否适用新刑法,能否负刑事责
浏览量:时间:2021-03-10
根据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三月一日生效之前,杀害六岁男童的,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犯罪适用行为时法律,在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之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的,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刑法原则,不能追究13岁男童的杀人责任。对13岁男童在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之前,杀害六岁男童的行为,应当由政府收容教养。
本案的行为性质是恶劣的,但是限于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并不能对其杀害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只应当对其进行收容教养。从刑法理论上来讲,刑法可以区分为行为刑法和行为人刑法。对于行为刑法来说,行为构成犯罪的,用刑法加以处罚,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不能用刑法进行处罚。这就是说,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三月一日生效之前,不能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杀人行为处以刑罚。这是行为刑法的要求。行为人刑法要求,无论行为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但具有极大人身危险性的,都应对其进行约束,避免其再次危害社会。比如,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制强医疗和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政府强制收容教养,就是行为人刑法的体现。
从本案行为人的年龄和行为性质来看,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未成年人杀人犯罪的年龄至12周岁,还是确有必要的。一方面,可以增强家长的监护责任;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学校的社会责任感,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把未成年人培养成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绝不能放松教育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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