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诈骗数额120多万,最后认定13万——王非律师承办诈骗案
浏览量:时间:2020-10-29
【涉案罪名】诈骗罪
【涉案金额】122万元
【辩护人】
王非,金亚太刑辩分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办案经过及结果】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某、罗某、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转单平账”、“以贷还贷”、恶意垒高“债务”贷“套路贷”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指控罗某诈骗既遂29万元,诈骗未遂93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
王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罗某,了解案件详情。在审判时提出如下主要辩护意见:一、罗某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二、本案不宜区分主从犯,应对各自实际参与对犯罪事实及涉案金额承担责任;三、罗某未参与指控的第5起93万元诈骗未遂及14万元既遂部分;四、公诉机关指控罗某诈骗既遂29万元,诈骗未遂93万元计算有误,应予更正。
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对起诉书指控的第五起93万元未遂及14万元既遂部分不宜认定为是罗某的诈骗数额,认定罗某参与的诈骗数额为13万元;罗某系自首;不区分主从犯,按各自罪责适当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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