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刑期判缓,律师成功辩护
浏览量:时间:2020-06-29
2019年11月20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梁克秀接受犯罪嫌疑人赵某亲属的委托,担任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的赵某的辩护人。
赵某在深圳打工期间,看到工友钱某在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赵某觉得能挣钱,就开始在钱某那儿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之后用微信号加一些金融微信群,并在群里打广告,很多人看到广告之后就开始向赵某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赵某从钱某那儿以每条0.3元的价格购买,0.6元-0.8元的价格卖出去,从中赚取差价。起诉书指控赵某获利超过50000元,情节特别严重。
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包河区刑警队刑事拘留。赵某的妻子聘请了,安徽金亚太梁克秀律师,作为赵某的辩护人。在公案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经过辩护人的努力,赵某终于成功取保候审。辩护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为赵某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
本案中,梁克秀律师提出赵某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是其之前购买过的信息,不能重复计算;其次提出第三次卖给孙某的公民个人信息乃是之前倒卖过的重复信息,也不能重复计算;第三,起诉书指控赵某获利超过50000元,情节特别严重错误,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案件移送到法院之后,经过梁律师的几轮辩护后,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赵某从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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