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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根据网络资料整理,来源:法舟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我们经常会听到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含义以及区别,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认识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来源于国外的一种被称之为庞氏骗局的金字塔式的投资
2015-12-14 -
最高法研究室关于上诉发回重审案件重审判决后确需改判的应当通过何种程序进行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上诉发回重审案件重审判决后确需改判的应当通过何种程序进行的答复法研在[2014]26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沪高法[2013]279号《关于上诉发回重审案件重审判决后确需改判的应当通过何种程序进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
2015-12-14 -
审查起诉阶段也是刑事辩护的发力点
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够介入,促成当事人和解,并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自己的当事人而言是最好的处置结果。 曾经流行一句话叫:“大公安,小法院,可有可无检察院。”在当事人朴素的权力位阶观念中,公安法院的权力大,检察院的权力小。乍一看,检察?
2015-12-13 -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2015-12-12 -
“e租宝”来袭,认真谈谈“互联网金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编者按:在互联网金融中,“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并不是提供信用的主体,而仅仅是传递信息的平台,这样的平台仅仅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并不吸收公众存款,平台具有信息中介性质,不提供增信服务
201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