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涉刑在押企业家办理民商事项操作指引
浏览量:时间:2024-04-03
据了解,安徽省公安厅监管总队为羁押在看守所的涉企人员办理相关民商事项出台了工作指引。近日,笔者承办的某企业家涉嫌串通投标案,公司近千万贷款续贷需要该企业家签字,在与六安市看守所充分沟通后,一天之内顺利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司法实践中,在押企业家经常面临类似情况,为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故将涉刑在押企业家办理民商事项操作指引分享如下:
一、办理对象:公安监管场所羁押的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
二、办理事项:生产经营所需的委托律师、银行续贷借贷、工程款结算、工资发放、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办理委托等事项签字手续
三、办理流程:
首先,由被羁押涉企人员、企业或者委托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申请表附后)及详细书面说明材料,由看守所转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审核。
其次,侦查阶段,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由公安机关协调检察院或法院审核。
再次,审核不同意的,审核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由看守所向申请人反馈。审核同意的,办案部门与看守所对接办理时间,办案部门人员凭身份证件、《提讯证》、《申请表》、签字材料等在提讯室办理。需要其他人员在场的,办案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最后,事项办结后,看守所将相关档案、音频归档备查。
据媒体报道,安徽警方围绕规范公安涉企执法、织密企业防范网络等方面,出台了36项务实举措,积极参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此背景下,建议辩护人充分利用相关政策,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将涉案影响降至最低。
撰文| 曹富乐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高正纲
附:涉企人员办理民商事项申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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