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参加庭审的律师必须穿律师袍!(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5-09-24
通 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庭审活动,推动提升法律职业尊崇感,切实维护法庭权威,根据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律师协会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在我院担任辩护人、代理人的律师参加正式庭审的,必须穿着全国统一的律师出庭服装,参加听证、询问、庭前证据交换等诉讼活动的,须着正装。
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着装,经训诫仍不改正的,审判长可责令其退庭,不得继续参加庭审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
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
2、《律师协会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执业律师出庭必须佩戴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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