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论文

请别再说「自重」:有关强奸的六个真相

浏览量:时间:2015-08-23

 「自重说」去死:有关强奸的六个真相


中国传媒大学某男生强奸女同学未遂将其杀害,这件事大家应该已经知道了。这些年来,类似的事件不时见诸媒体,姑娘们和有女票的汉子们都不敢掉以轻心吧?随着社会的开放和性别失衡的加剧,暴力性侵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怕是只会一路走高。

据说在发生重大公共事件,尤其是灾难性事件的时候,旁观者出于自己的焦虑,是会更多地关注相关信息、寻求可能的「解决之道」的。在此就把几个重要的问题再拿出来谈谈,以缓解各位守法好童鞋们的紧张情绪。

No.1 害你的往往是熟人

半夜游荡在街头,手持武器或者沾满麻药的手帕,尾随受害人到僻静的角落,突然下手……如果你觉得大多数强奸犯都是这个德行,只能说你还沉浸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也许是低俗小说看太多?

大多数强迫你和他们发生性关系的都是熟人,或者说,在计划强奸之前就已经认识你的人。根据美国司法部 2005 年的统计数据,超过 2/3 的强奸犯是认识受害者的。另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只有不到 1/4 的强奸犯是陌生人,大部分情况下他们都是受害者的丈夫、男友或前任。我们不好用美国的数据类比中国,也不好用总体统计数据推论个案,但这个趋势总体上大概类似。

从加害者的角度来说,熟人强奸其实更好下手,更不容易被防范。熟悉能降低目标的警觉,而且有充分的时间事先预谋,做好各种准备。我可以事先磨快刀子,准备好药物,甚至选好犯罪场所并事先踩点……而受害者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也许还以为这是一次普通的约会或者会面呢。所以一旦下手,受害者往往不易逃脱,而且还容易导致证据灭失,增加了追究罪责的难度。

可见,对大街上的陌生人疑神疑鬼,不如对自己认识的人多加小心。这句话再说一百遍都不嫌多。

No.2 「贞操」算个屁,谁都别装逼

我知道很多男性不爱听这句话,甚至很多女性也不爱听。但我还是要这么说。

注重女性贞操的人往往觉得「生死事小,节操事大」,认为女孩子一旦被强奸就会名节受损,以后见不得人,所以他们会义正辞严地要求女孩子宁死也不能被人强奸。然而这里可能隐含着对强奸受害者的污名化(Stigmatization)倾向。

最常见的污名化是指责受害者要对被强奸负责,所谓「穿着暴露」「行为不检」……如果你认为女性因此就活该被强奸,那你就掉入了社会心理学中的「公正世界假说(Just world hypothesis)」:好人会有好报,恶人会有恶报。––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逆推出「凡遭厄运,必是坏人」这样的结论啊。

实际上,只要我们承认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认人人都是平等的,上述解释就是站不住脚的。一个女孩子穿得很火辣、作风不保守,就会引得男人不由自主、不能自控地实施犯罪,若如此,这个男人是不是应该被砍手砍脚砍 JJ 呢?毕竟是你自己按捺不住嘛。再极端一些,一个女孩子是如此有魅力,哪怕只露出脸来都会引得男人发疯,那她为了自己的安全,就必须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甚至毁容吗?——我们知道,在有些奇葩的国家,女人被强奸是她们自己的错。然而我们又不是活在这样的地方。那么,给强奸受害者泼脏水,指责她们咎由自取,就是毫无道理的。

那些认为「被强奸还不如去死」的人,多半都给所谓的「贞操」赋予了它本不该有的意义:家族的声望,亲友的面子,……我们基于这些意义贬低受害者的价值,这就是污名化。受害者自己也容易因此自尊受损,对自己做出贬低。这对她们来说,是双重伤害。

只要我们把贞操类比于财产,把它看做是当事人自主拥有的东西,我们就应该允许这个人自行处置它。如果当事人自己把这件事看得比生命更重要,选择宁死不屈,我们应该理解,但不应该提倡。有人遭受抢劫的时候,我们不会以「尊严重于生命」为由要求他一定反抗。我们会建议他交出财物,保全性命。同理,有人遭受强奸犯威胁的时候,我们也不能要求她或他把贞操看得那么重。我们应该建议这个人优先保住命。

主张「贞操大于性命」的人们啊,you can you up, no can no BB。

No.3 别闹,你打不过他的


贞操是自己的,命也是自己的。在生死关头,生命优先于一切。所以,我建议你不要冒死反抗强奸。

我说这句话不仅有形而上的理由,也有实用的考虑在里面。因为一个女孩子想要打赢强奸犯,真的太难了。

女性的力量本就弱于男性。哪怕是有健身习惯的女孩子,只要不是满身腱子肉,在抵抗暴力侵害的时候都不见得能敌得过膂力普通的男性。如果对方还热爱体育运动,女性简直毫无反抗的机会。

何况,女性天生就不太善于运用肢体暴力。我在训练场上见过不少女孩子。她们很难做出正确的握拳动作,加上指甲长,想要用拳头打击对手、造成杀伤效果,是几乎不可能的。实际上,女孩子互相打架的时候,最常用的手法是揪头发、用指甲挠,能用拳头捶打就算不错了。而男孩子要学会握拳,学会用直拳和勾拳打人,就容易的多。毋宁说这是天性使然。

力量和技巧的差距加起来的结果就是,没受过训练的老爷们乱抡王八拳,恐怕也会完爆一个稍微受过训练的女性。

再其次,就是女性往往在关键时刻下不了那样的狠手。大多数「学过」这些动作的姑娘,要么没有经验,要么不够凶狠,关键时刻要想靠暴力解决问题,总归太不保险。而能够很坚决、很勇敢地下手的女孩子,往往平时就带着一副不容侵犯的架势,这已经足以让绝大多数侵害者退避三舍了。

此外还有一点考量:大多数强奸属于熟人强奸,这意味着加害者可能知道你受过训练。明知如此还敢对你进行性侵,说明他对自己的力量有自信,而且可能准备了不止一种办法来对付你。敌暗我明,暗箭难防。这种仗还是不打为好。

总之,无论你受过多少训练,身体有多么强壮,在面对性侵的时候,请不要将暴力反击作为首选方案。

No.4 如果决意一战的话……

(注意:本节可能包含种种令人不适之内容)

但我们总要为最坏的可能性做好准备。万一我们被逼上绝境、无处可逃,应该怎么办呢?

在最危险的情况下,无论你是否顺从,强奸犯都可能心生恶念,执意要将你杀害。或者,虽然情况没有这么危险,但你自己倾向于宁可一死也不愿意被人侮辱。这样一来,你就需要下定决心,背水一战。

如果真的决定要暴力反抗,那么请牢记,你应该全神贯注于唯一的目的:杀死你的对手。

这只适用于一对一的侵害情境。若被迫孤身一人面对多名男性的侵犯,又无退路,反抗失败的后果将难以预料。请考虑暂时委屈求全。如果一定要反抗,那么应以优先杀死其中一人、并使其死状尽可能悲惨为目的,寄望于吓退其他对手。

男性侵害者在这种场合下由于高度兴奋,膂力和抗击打能力都会比平时更强。加上你的力量本就有限,即使全力出击,也未必能造成致命的破坏。所以若一上来就手下留情,恐怕打上去也是给对方搔痒。

而且在实施强奸时,侵害者通常会抱着一种权力欲,不容反抗、务必得手。这当然是他的弱点:他会忽视你的反抗能力,从而给你下手的机会。但这也将是你唯一的机会:你若只是戳痛了他,极易触发他的暴怒。一个暴怒的强奸犯将很可能试图杀害你,而且不会再留给你正面反抗的机会。

所以一旦决心抵抗,你出手的机会就只有一次。你的目的是造成对方的:
(1)直接死亡
(2)大量失血或休克
(3)因为剧痛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行动能力,为逃跑赢得机会
那么,你需要看准机会,用最有效、最趁手的武器和方式出击。为做到这一点,你将需要:
(1)随身携带有效的防身武器或可作为武器的工具,并保证随时能掏出来
(2)在平时进行演练,能在高度紧张的状况下出手
(3)即使拿不到武器,也有徒手制敌的准备
(4)熟知人体的要害部位

我们必须承认,这些要求对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来说有点太高。这也是我反对女性倚仗防身术保护自己的原因。为了锻炼身体而学点格斗技术无妨,但无论业余学了多少,也不要把它作为首选方案。

让我举个例子吧。有这么一张教女孩子防身术的图。


这个动作是有问题的。我们一般是被对方差不多抱住之后才反应过来、准备反抗。如果对方将你连手臂抱住,你不可能有机会打击对方的下巴;如果对方将你的手臂架起来、只抱躯干,你也不容易有这么大的操作空间。

在强奸犯加害的最初,他可能会将你连手臂抱住,然后企图强吻你,或将你拖到一个便于实施进一步侵害的地方。此时你只有肘关节以下的手臂可以自由活动。一种可用的反击方式是向上撩击对方的裆部。见下图红圈所示的位置。

(图片为原作者所有,如需使用,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男性的下阴神经密集,从下向上打击效果尤其好。但这一击只能让对方吃痛撒手,这不足以实现前面的任何一个目的。所以一旦对方松手,在他回过神来之前,我们要马上予以后续打击。你可以打击或抓捏对方下体或喉结等部位。如果有钥匙、手机等硬物或防身武器在手边,也可以使用,比如用手机的一角砸向对方的太阳穴。

不过请注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一旦发现强奸犯被打得失去反抗能力,你要立刻住手,不能再补刀。否则造成后续伤害,可能被追究刑责。将对方打到无法反抗,然后应当既要能下狠手,又要懂得收手,别说是女孩子,笔者自己也未见得能做到。「兵者,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

No.5 逃跑是最好的防身术

大学本科时业余习武,有一天问我的教练,防身最有效的招数是什么。教练脱口而出一字,「跑」。片刻后又改口,「逃跑」。周围的人哈哈大笑,但我们都知道他说得对。最好的防身手段,永远是逃跑。

狭义的「跑」,就是在危险来临时赶紧脚底抹油逃之夭夭。然而如何逃,逃向何处,也有些讲究。

首先,你要能够逃得掉。很多女孩子 50 米成绩 8 秒往上,体育课跑 800 米叫苦连天……那还谈什么「跑」呢?根本跑不掉。练防身术有难度,练练心肺功能和腰腿的爆发力总可以吧。如果连这个先决条件都不具备,那真要变成任人宰割的小绵羊了。

宽松的长裙或高跟鞋之类装束会妨碍逃命。为了方便逃跑,请把长裙卷到腰间,以免绊倒自己。必要的话高跟鞋是要脱掉的,脱下来的鞋套在手上还可以做防身武器使用。

其次,你要知道如何逃。拼速度拼耐力不是男人的对手,怎么办?要跑向人多的地方,引起别人的注意,以便求救。在夜深人静的小巷里被人追赶,那就跑向居民区,顺便沿路砸汽车、敲玻璃。在街上被「老婆有什么话咱回家说」的人拖走,就挥舞随身物品击打围观群众,甚至抢走他们的手机或提包。总得来说,就是要把事闹大,把更多的人拖下水,把他们变成利益相关者。

某位武学大家曾经说过,明知道对手打不到你,就没必要伸出手臂去格挡。同理,如果你能逃得掉,又何必非得学「防身术」和对方刚正面呢?

No.6 以正确的姿势行走江湖

从心理动力的角度来说,对女性实施强奸的男性,内心往往是很弱小、很自卑的。强奸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体现自身力量并征服女性的手段,是掩盖自己软弱无能的手段,或是欺辱、折磨异性的手段。这正是研究者区分出的三种强奸行为的模式:anger rape,power rape,sadistic rape。总的来说,强奸犯都是弱者。

但我们不能据此认为强奸犯都很好对付。弱者在积聚的愤怒和攻击性爆发的时候,不但危险,而且狠毒。北京大学的徐凯文老师在监狱里访谈过一些强奸犯。他指出,强奸犯大多在现实生活中都属于地道的 loser,所以在实施犯罪时,一旦遭遇反抗,很容易因此恐慌、情绪失控,攻击性增强。很多强奸未遂杀人案里都有这样的动力存在。也有些强奸犯是在犯案后,因为害怕被女方告发(或者女方扬言要告发他),临时起意将对方杀害。所以再次建议大家,除非无路可退或有充分的准备,尽量不要使用暴力反抗强奸。

除此之外,我们当然还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为了保护自己,我们可以学着识别潜在的危险,并及早躲开它。一个你不想与之约会的男人,深夜与之独处一室,这当然已有危险。若对此有顾虑,要么改天再去,要么请朋友陪同,绝不贸然行事。这就是对自己的保护。

一个网上认识的「摄影师」要约你拍「私房照」,而且是在你不太熟悉的酒店,拍摄的尺度又可能很大……如果不了解对方,又担心可能的危险,那么最好也不要去。这也是一种「防身术」。

实际上,这是一种广义的「逃跑」。「先为不可胜,后为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能以这样的状态行走江湖,那么少学几招「打架技术」,也没什么问题的。

至于防身工具嘛……枪械其实是体力弱势一方的上佳之选。但在国内我们不能合法持枪,故无法推荐(注意:请不要随身携带任何违禁道具,否则后果自负)。

不推荐任何刀具。刃太长会被警察叔叔没收。刃太短没有杀伤力。若你力量不够,刀很容易被对方抢走,反倒给人家提供了伤害你的武器。

不推荐任何钝器如锤子,斧子,短棍,指虎……(啥?你说随身带棒球棍?)想用这些武器有效杀伤对手,就得有足够的臂力。而女性一般不具备这样的力量。用于防身基本没有价值。

「防狼喷雾」听上去很厉害但其实没什么用。这玩意通常瓶身很大,只能装在包包里,遇到危险根本来不及掏出来,而且过不了任何安检。民用版的劲儿可能未必够。下雨刮风的时候还无法使用。有掏这玩意儿的功夫,你都可以脱下脚上穿的高跟鞋然后一溜烟逃走了。不推荐。

如果一定要携带武器,请保证在危险来临时你随手就能拿到,否则就毫无意义。

作者:乔淼,来源:知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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