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闻此艺在专攻,莫起妄念思冥鸿”——金亚太实习见闻录
浏览量:时间:2022-07-07
傍晚的梅冲湖人影攒动,漫步其间,多了一些自然,少了些许陌生,仿佛自己本就生活在此,这是来北城生活的第一个星期,也是第一次出门仔细打量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城市。伴着身旁嘈杂的人声,思绪还在纠结晚上吃点什么时,下一刻突然感到困惑,为何我会出现在这里?明明不久前我还在离家不远的南艳湖遛弯,再往前我也应该出现在磬苑校区旁的翡翠湖,而此刻却游荡于横跨了整个市区的梅冲湖,多少是有些没缘由。但就在思绪缠绕之时,不远处写字楼里稀稀疏疏的灯光似乎给出了答案,“噢,原来我已经开始上班了”。
上个月参加完学校的毕业典礼后,拿着证明两年法硕成果的毕业证,我径直来到金亚太刑辩分所入职工作。之所以选择来金亚太工作,看似偶然,但也是一种必然,因为在此前的几个月,我已经跟随我的师父张世金律师陆陆续续的办理了好几起刑事案件,所以毕业后无缝对接金亚太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如果说这周我向律协提交实习申请代表真正意义上实习阶段的开始,那么之前跟师父学习办案经验,本质上也是一种实习,只不过是没有经过官方认证的实习。有别于本科阶段的法院实习和研究生阶段的检察院实习,今年的律所实习应当是收获最多的一次,也是对我毕业择业影响最大的一次,正是这短短几个月里师父的言传身教,让我领会到了刑辩律师的魅力,同时让我切身感受到了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长期倡导的“精细化”“标准化”“团队化”理念。因此在正式实习开始之时,有必要回顾一下我小半年的非正式实习经历。
机缘巧合开启实习时光
生活中有很多不起眼的偶然因素,但将诸多偶然因素串联,也许就会得出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我跟随师父学习律师实务便是多个偶然因素叠加后的结果。当你在知乎上搜索实习律师,会有一大批经验贴,其中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便是如何在实习期间找到一个靠谱的指导老师,以及一大堆的闭坑经验,庆幸的是我的实习较为幸运,至少在找指导老师方面没有上述的忧虑。对师父的最初印象可以追溯到某次极简刑事法读书会上,我在分享非法经营罪中的“国家规定”看法时与师父进行过讨论,这应该是我和师父的第一次接触,由于彼时受疫情影响读书会只能线上进行,因此最初的印象仅停留在师父的那句“我不这么认为”。正是这次偶然的接触,让我领会到了专业刑辩人的魅力,无论是师父的专业知识还是言语谈吐,皆让我心生敬意。而与金亚太刑辩分所的第一次结缘,是本科期间有幸听过一次徐朝律师的精彩授课,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金亚太成了我唯一了解的律所。正是这一次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对金亚太律所有了别样的感情,也直接促使我选择金亚太刑辩分所作为毕业前的最后一次实习场所。
现在看来,我小半年的实习看似机缘巧合,实则命中注定。机缘巧合是由于上述种种偶然因素为我能跟师父学习提供了机会,命中注定是因为霍姆斯法官的那句“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法律硕士的最终选择必然是走向法律实务,理论终究要在实践中检验其生命力。
“差不多”实习生要不得
跟师父敲定完实习事宜后,紧接着便是刑事案件的实操训练。在此之前虽然也接触过刑事案件,但大多是教科书和判决书中的案例,与真正的实务案例还是有所差别。半年来跟随师父参与了5起刑事案件的办理,涉及的罪名各不相同,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串通投标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和行贿罪。头两个案件相对简单,但需说明的是这里的“简单”,仅仅是与案有关的材料相对较少,对于我这个实习生来说,实际上都不简单。以第一个案件为例,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刚拿到这个案件时,我可以说是手足无措,首先就罪名而言并不是在法学院上学期间经常讨论的强奸、诈骗等传统热点罪名;其次就如何梳理案件材料来说,学校也并没有专门的课程提及。但,即使内心如何的惶恐和紧张,我还是决定硬着头皮去试一试,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并不代表“莽”,就如研究生阶段我导师经常教导的,凡事都要讲究方法,刑法作为逻辑严密的学科亦是如此,方法对了往往事半功倍。
那么,按照在校学习期间的小小经验,第一步肯定是遍寻法律依据,也就是查找与案有关所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目的是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即形式上能否入罪;第二步习惯于找寻理论依据,具体是通过翻看专业书籍,对罪名进行实质性的理解,寻找能够出罪的解释,最主要的书还是张明楷老师的《刑法学》;第三步是通过裁判文书网寻找相似案件,通过类案的梳理可以大概了解该类案件司法机关如何处理,同时也能看看其他律师是如何展开辩护,法院又会采纳和不采纳哪些辩护意见。在上述三板斧的加持下,对于第一次接触的实务案件,我很快形成了一份感觉差不多的辩护意见,主要围绕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展开。
提交完材料后,如释重负,彼时的心境可以用如入云端来形容,似乎世间烦扰再也与我无关。但好景不长,师父的反馈来的迅速且委婉,迅速是时间间隔不长,委婉是师父让我再多斟酌斟酌,怕我斟酌的方向错误,还特意列出了具体的辩护点和修改意见。对于师父的反馈我不敢怠慢,连忙查看,两相比对才觉得自己的那份“差不多”的文书,实则差太多。其中致命性的问题主要有几点:首先是辩护思路缺乏体系性,内容零散缺乏逻辑性;其次在辩护角度上过度侧重理论说理,学生气息太重,而对案件中的程序和证据问题缺乏关注;再者论证不够清晰,存有模棱两可的情况;最后,书写不够规范,这方面的问题最多,如标点符号的使用和基本格式的选取等等。其实,对于师父反馈的修改意见我是有预见能力的,因为在文书材料的制作过程中,我心中抱着一种自己还是学生,辩护意见写的差不多就可以了的心态。在此种心态下,最终的辩护意见就难免有些粗制滥造和“想当然”,虽说这种结果不是我积极追求的,内心也不希望其出现,但放任其发生的心态,说是间接故意也不过分。
除了上述的第一次修改,之后又有了第二次修改和第三次修改,师父聚焦的问题越来越细,对文书写作的要求也越来越严。而我在整个实习阶段,主要从事的还仅是书面工作,其后的几个案子大致也是如此,既初稿→反馈→修改→再修改→直至满意,但有别于第一次办案的经历,至少在心态上我不再有“差不多”“应该可以吧”等侥幸心理。能有这种微弱的变化,得感谢师父的言传身教,一方面是他始终强调刑事案件办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另一方面是他将这种专业化和精细化的理念完全融入到具体的案件办理中。每参与一个案件,师父就得跟我重申一次,耳濡目染,自然强化了我对刑事案件中“精细化”“标准化”“团队化”的认知。
专业律师至关重要
在实习过程中,与我这个“差不多”实习生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专业的律师,尤其是专业的刑辩律师。那为何说刑辩律师的专业性很重要呢?我想首先应当是刑事案件的特殊性,我们知道刑罚作为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动辄会限制人身自由,甚至会剥夺人的生命。而在国家公权力面前,犯罪嫌疑人相对来说又是弱势群体,为了让犯罪嫌疑人在面对公权力机关时显得不过分劣势,律师的价值就体现出来,换句话说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既能实现效益又能保证质量,对公、检、法和犯罪嫌疑人来说无疑是双赢。既然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如此重要,那自然也得对刑辩律师提出一定的要求,毕竟刑辩律师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事关他人的一生,在外人看来仅仅是冷冰冰的数字如6个月、3年、10年以上,但都是当事人要切身承受的,因此对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需要有同理心,不能懈怠。
至于如何体现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专业性,结合几个月实习的所见所闻,我想谈谈几点浅薄的观点。
首先,得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刑法》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大宪章,如何用好这个大宪章便体现了律师的专业能力,正如我的导师储陈城老师近期在极简刑事法公众号中对法学生的寄语,也是其反复对我们强调的,学生时期需构建完整的刑法体系,避免出现致命性的错误,唯有如此才能在分析案件时游刃有余。
其次,得有娴熟的论证能力。德国著名刑法学家英格博格·普珀说过“法律人的技艺,就是论证”,论证是法律人尤其是实务工作者安身立命的技能。而如何在罪刑法定原则下,论证出合乎刑法目的,同时令人信服的结论,同样是律师专业性的表现。
再者,对待刑事案件得有严谨的态度,严谨不只是对可能面临刑罚制裁的当事人的责任,也是对自己律师职业的尊重,需要避免出现我之前所说的“差不多”和“想当然”。对于这一点我在实习期间感触颇多,一方面是我师父极度专注案件细节的态度,以及不放过任何对当事人有利辩点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另一方面是在参加金亚太刑事下午茶的过程中,众多前辈律师对疑难案件群策群力、针锋相对的画面,让我感到刑案无小事,同时感叹金亚太藏龙卧虎。
最后,需要持续学习,不仅是法律知识,还有其他非法律知识也得学习。这一点我认为对初出茅庐的法学生尤为重要,一本刑法教科书应对不了实务案件的错综复杂,尤其是涉其他专业领域的刑事案件,需要对相关专业知识有基本的认知,仅围绕刑法理论的循环说理终究显得空洞无力,逃离不掉明希豪森困境,也难以让人信服。须知,要论证一个法律的观点或论断,仅仅依靠法学内部的概念、原则或教义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寻求其他学科的知识提供支撑。而如何获取知识,我认为书籍是能让我们站在前人肩膀上前行的方式,王亚林老师撰文的《精细化辩护—标准流程与文书写作》一书,浓缩了他三十多年的刑辩心得和经验,通过阅读可以近距离领会高水准刑辩大律师的风采,无论对实习律师还是执业律师都有莫大助益,因此得保持阅读的习惯。储老师无论去哪书包中都会背几本书,稍有空闲就会翻出阅读的习惯,一直让我敬佩不已。
除了读书之外,善于倾听也是获取知识的重要方式,例如实习过程中与同所律师的每次交流,王亚林老师在刑事下午茶上的点评,都会让我有所获益,其中不仅有理论知识的增益,还有律所同事丰富办案经验的汲取,而这正是实习生最缺乏,也是最渴求的。所以,初出校园的实习生得善于倾听、懂得请教,学会尽快融入律所氛围,避免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成为律所的局外人。
前方道路任重道远
小半年的实习时光夹杂了毕业论文、毕业典礼以及其他琐碎杂事,时间上总是断断续续,所以难言是真正意义上的实习。但跟随师父确实获益匪浅,自认为还是有了一定的进步,却谈不上实质性的改变,可能就像师父所说,文书工作只是刑事案件办理中的一项,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环节,因此正式实习后依旧任重道远。
虽知前路漫漫,但不能心生懈怠,要在往后的实习中继续深耕刑事实务,磨练自己的实践能力,让“精细化”“标准化”“团队化”的理念时刻警示自己。而在刑辩技艺的学习之外,还需继续夯实自己的刑法理论知识,需改变自己空谈理论的学生气,尽力做到理论与实务的相容,使自己的论证于理有据,于法有依。同时,要明白自己从事的刑事实务有别于其他类型的案件,涉及到的往往是公民、社会、国家的重要利益,因此仅仅专注于知识和技能的提升,还远远不够。正如刘艳红老师所说:“学习刑法,不能仅仅满足于获取知识与养成技艺,还需要形成正确的刑法理念,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在往后的日子里,虽不求自己能够悲天悯人,但罪刑法定主义的信仰却要时刻坚守。在罪刑法定主义下,兼顾法理和人情,让刑法具有温度,不让自己变成冷漠的法律看客,也不为情绪左右突破刑法的边界,始终相信刑法,敬畏刑法。借用温弗里德.哈斯默尔的一句话,“在每一种令人愤慨的状态中,都把刑法作为解决生活的神奇武器,并且完全无限地信赖这种神奇武器的功效”。
窗外的梅冲湖已然被夜色笼罩,马路上也只能听见稀稀散散的行车声,不知不觉已至深夜,而我的实习感悟仅勉强完成。在此回顾前半年的实习,是为了在接下来的正式实习中少犯错,也是对未来工作寄予希望,“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望自己在之后的工作中不骄不躁、谦虚谨慎,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金亚太人。
未完,待续……
范学松
2022年7月6日
编辑:许巧蔓
审核:张世金、蔡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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