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过于较真,会不会被打击报复?
浏览量:时间:2021-04-29
有网友问我这么一个问题:
我也是一名律师,主要做刑事案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免不了要和公检法发生一点摩擦或者冲突,毕竟在我国现行的情况下,公检法处于强势地位,办理案件过程中,只要我们作为律师,挑出他们的错误,就等于是在冒犯他们,很有可能会导致不愉快的情况出现。
那么,我该如何应对呢?
对于这种事情,我的回答貌似很复杂,实际上也很简单,因为我也是主要做刑事辩护工作,也经常会遇到类似的情况。
但对于这种情况,我的观点有如下三个方面:
01
如果我们所面对的公检法人员是那种水平能力比较突出,法治信仰特别坚定的人。
那么,这种情况就会比较简单,因为我们和所面对的人都是同一类人,都相信这个社会需要公平公正的法律,都坚定地信仰法律,都相信法律是保证这个社会不脱轨的最后一道保障。
因为我们是同一类人,那么人以群分,我们就会有相同的气质。
你看不惯一些玩弄法律的行为,对面的那个人同样也看不惯,那就有了共同语言。
此时他很有可能会比较欣赏你喜欢你,因为他也看到了同类人。
这种人就没有必要害怕他报复你,因为他很有可能还会保护你。
此时就可以心平气和,有理有据有节地和他讨论案件里面所涉及到的漏洞或者说问题。
02
当然我们还可以能面对另外一种人。
这种人水平没有第1种人那么高,但是法治信仰同样坚定。
这样的人如果遇到了一个敢于坚持真理,敢于说真话的律师,他也不可能打击报复你,而很有可能会表示感谢你。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他的专业能力不够高,或许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不了案件本身的漏洞,或者说严重的问题。
而这些问题如果不被发现一直保留的案件最终结束,那么这些问题对于这位公检法人员来说,就是一个不定时的炸弹。
因为,谁也不清楚这种有问题的案件会在何时被翻出来,毕竟现在是案件终身负责制。
而你在关键时刻指出了案件里面的关键问题,从而让一个有问题案件及时刹住车。
这对于负责案件的人员来讲,绝不是无理取闹,而是雪中送炭。
到时候他感激你还来不及,哪里还有时间打击报复你?
03
最后一种人,一定要小心。
这种人最根本性的是缺乏法律信仰,简直无所畏惧。
这种人如果水平也比较差,祸害应该不会太大,否则能力越强,破坏性越强,因为他干坏事的手段会层出不穷。
遇到这种人,千万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否则的话只会有两种结果:
第1种情况,因为你比较正直,信仰法律,而他什么都可以信仰,唯独不信法律,甚至总以为自己可以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上。
这时如果你的政治挡住了他的财路或者是官运,那么你很有可能成为它前进道路上的牺牲品,或者说是垫脚石。
第2种情况,如果你选择与他同流合污,那么历朝历代来说邪不压正一直都是主流,何况处于我们现在反腐倡廉的攻坚阶段。
这种人只要坏事做的多,总有一天会湿鞋,毕竟河边的水太多,何况经常还都是脏水污水。
一旦湿了鞋,就河北炮弹打中的差不多,留个全尸算是好样的,粉身碎骨也很正常,家破人亡的也不在少数。
这个时候,曾经和他同流合污的人,也不可能跑到太远,至少也会溅上一身血。
所以一定要离他们远一点,再远一点。
尾声
所以说,一个人只需要做好最真实的自己就足够,而不用胡思乱想一些其他的东西,更不需要千方百计的讨好其他人。
那样的人,根本就不是自己。
那种人生,也是不值得过的人生。
其实,学习依法治国思想后,我们应该更能搞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只需要依法办案,而不要投机取巧,别搞歪门邪道。
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与正义。
这如此,才是真正王道!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金亚太优秀刑辩律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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