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灌南女辅警案:依法治国,100-1=0,千万别让一个老鼠坏一锅好汤!

浏览量:时间:2021-03-24

 

01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曾说过这么一段话——

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

02

中国有一句老话,和习主席说的道理基本差不多——一个老鼠坏一锅汤。

只是粗俗了不少。

但是,话糙理不糙!

现实中多数情况下就是如此,毕竟一分为二辩证看问题的方法,在咱们老百姓这个群体里还没有完全落地。

所以,大概率上不少人会有一种以偏概全的思维局限性,这也无可厚非。

比如当我们看到了一个公检法的人员贪污受贿、吃拿卡要、枉法裁判,就很容易联想到或者说类推到其它公检法人员的身上,我们会想是不是其他的人员也和这一个人素质差不多,都是一个德性。

这是一种惯性思维。

这,也是人的天性。

 

最近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的灌南县女辅警案,其中就充满了这种惯性思维,以偏概全思维,类推思维。

而没有理性地去分析案件中的事实,当然我们这些吃瓜群众也不可能了解到事情中的最真实情况。

(其实,大多数人只是为了吃瓜,并不需要知道瓜是怎么长出来的。吃得痛快就行,谁管那么多呢)

从新闻中只是了解到9名公职人员被一名合同工玩弄于股掌之上,而且被骗了接近400万元,有人就开始下结论,同时要求追查这9名公职人员是否涉嫌贪腐。

这,其实就是一种惯性思维。

因为按照大多数人的理解,公职人员的薪水,不足以被别人一次性骗取100 余万元或者说几十万元,而如今竟然出现了这种情况,必然有其他的原因。

 

——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就是曾经的冤假错案,或者说曾经的贪污腐败行为所造成的恶劣社会恶果。

100-1=0。

之前再多的正确行为所积累起来的良好公安形象,都抵不上一次偶尔的冤假错案,或者说偶然的一次贪污腐败行为。

因为这种恶劣行为所损坏的是水源。

 

03

当然,不管被敲诈勒索的公职人员是否有问题,或者问题究竟多大,都扭转不了灌南女辅警涉嫌犯罪的问题。

一个95后,一个双十年华的姑娘,能够迷倒至少9名公职领导,相貌绝对差不到哪里去。

年轻又美貌,资本充足,干点啥不好,非得干这种见不得光的生意?

更何况,这生意虽然貌似一本万利,实则凶险无比,稍不留神就会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比如现在的灌南县女辅警,一个花季少女被判刑10多年,出来时虽不至于人老珠黄,至少10年的大好年华却浪费在了监狱里。

岂不悲哉?

 

在这里,同样会出现“一个老鼠坏一锅汤”的效果。

尽管不可能每一个女辅警都和灌南县女辅警一样,貌美如花,却手段高明,但是在多数领导眼中,只要是女辅警都要另眼看待,小心再小心,千万别上当。

毕竟一旦被缠上,不仅要破财,甚至还会丢盔弃甲,丢官弃爵,狼狈不堪,丢人现眼,惨不忍睹。

这种后果,绝非每一个公职人员所能承担,所愿承受的。

04

当然,有不少人认为,女辅警简直是当代反腐英雄,以一人之力,一次性搞定9名贪腐人员。

这种人,应该大力支持,而不应该严厉打击。

这种想法貌似很有道理,实则极其有害,果真如此,则今后会有更多的人打着反腐倡廉的幌子,行敲诈勒索之实。

 

真如此,又该如何处理?

实际上,女辅警最初两次索要钱财行为,或许不一定构成敲诈勒索,但是后期的几次行为,则很有可能属于处心积虑的设计,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钱财。

如果,有犯罪目的,又有犯罪行为,况且还有结果,那么究竟是否构成犯罪?

不是一目了然吗?

只是,每个人的看法不太一样而已。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金亚太优秀刑辩律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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