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区别
浏览量:时间:2020-06-30
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是两个关系非常密切的罪名,且都和交通安全有关,那么实际运用中如何区别、界定二者?
1、表现形式不同
危险驾驶罪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是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二是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而交通肇事罪在表现形式上,是指行为人不仅违反了《交通安全管理法》,而且具有必要的严重后果,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死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等。没有必要危害后果的发生,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2、罪过形式不同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显的故意。过失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而且过失行为也不可能成为危险驾驶的行为方式。
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的犯罪心理。
3、处罚力度不同
由于危险驾驶罪设置的目的主要在于规制行为人守法,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处罚的目的不在于对造成损害后果的补救,仅仅危险驾驶罪的成立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也是有限的。
所以,刑法对此规定的刑罚相对较轻。而交通肇事罪往往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最高刑可达15年有期徒刑。
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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