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关于赌博那些事儿

浏览量:时间:2020-05-31

赌博是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每个人都应当自觉远离赌博。但是“黄赌毒”家破人亡三兄弟中,赌博构成犯罪的边界,对于一般人来说,是不太清晰的。那我和我的朋友、邻居偶尔一起打打麻将,大家也都各有输赢,输赢也不大,麻将不是国粹吗,我怎么就成赌博了呢?那么赌博到底什么情况下是违法、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这麻将到底给打不给打?

以下笔者将对线下的娱乐活动及可能涉嫌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分析,看一看哪些情况下娱乐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哪些情况娱乐行为构成违法、犯罪或者构成什么犯罪。

一、带有财物输赢的娱乐行为出罪的法律法规和非罪的要素

(一)赌博行为的认定

凡以获利为目的,以财物作赌注比输赢的活动,都是赌博行为。

(二)带有财物输赢的娱乐行为出罪的法律法规

总的来说,娱乐行为是不是构成赌博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主要从两方面来认定:第一,主观上要看行为人是否有营利为目的;第二,客观上要看行为人的行为能不能证明他有营利为目的。

首先,我们看一下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进行财物输赢的娱乐行为出罪的几种情形: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二款:对设置游戏机,单次换取少量奖品的娱乐活动,不以违法犯罪论处。

第三,《安徽省禁止赌博条例(修正)》第二条:查处赌博应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教育多数,惩办少数。

第五条:初次赌博或赌博财物数额较少的,应予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

第九条:参与赌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一)主动交待赌博行为,有悔改表现的;

(二)检举揭发他人,协助禁赌,有立功表现的;

(三)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三)带有财物输赢的娱乐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的几点要素

1、参与活动的目的

不被处罚的带有财物输赢的娱乐行为,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出于消遣娱乐、联络感情。

2、参与的次数、数额、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目的毕竟是主观方面,现实中很难认定。所以公安很可能根据其他客观情节来认定娱乐行为是否构成赌博行为。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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