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公安通知、传唤,被公安抓了!我该怎么办?
浏览量:时间:2020-05-02
接到公安通知、传唤,被公安抓了!我该怎么办?
作者:周一鸣律师,金亚太刑辩分所权益合伙人,法学硕士,专职律师
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我在加班间隙拿起手机刷新闻时,一则“不到两天,1047人被抓!”的媒体报道映入眼帘:
4月28日10时至29日24时,合肥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筑安2号”社会治安集中清查整治统一行动,共破获刑事案件96起,查处治安案件234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047人,摧毁各类犯罪团伙32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74人,行政处罚597人。
在这则新闻的末端,还关联了另一则报道:
2020年合肥警方开展代号为“净土”的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买卖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行为 。截至4月3日12时,警方共出动2000多人次警力,跨越五省十八地抓获425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53人,摧毁贩卖对公账户窝点22个,现场扣押已办理的营业执照410张,公章812枚、对公账户银行卡484张,冻结对公账户3096个。
简单的计算下,在刚刚过去的1个月内,至少有近1500余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而被公安机关传唤、采取强制措施。那么,这1500余人以及他们的家人,脑海里涌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该怎么办?”毕竟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一辈子都可能遇不到一次刑事案件。自己突然接到公安的传唤、被公安拘留,或者接到通知家人被拘留,第一反应就是懵掉,不知所措。这段时间,我也接到了不少类似的咨询,因此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茫然无措的你,梳理出行之有效的思路以及解决途径。
一、被通知、传唤,被抓后,首先应当配合公安机关
不论是涉嫌违法还是涉嫌犯罪,亦或者是作为证人被公安机关通知去了解情况,当接到通知、传唤或者是被抓后,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这是因为:首先,每个公民都有作证的义务,接到通知后,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其次,如果你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可能会为你争取到“自首”、“坦白”等情节,争取到一个好的量刑结果。
最后一点,也是重中之重,当公安机关对你进行询问/讯问,并形成书面笔录后,你在签字之前,必须要做的是——逐字逐句核对笔录上记载的你所陈述的内容!不管办案人员如何催促,都要仔细核对,如果笔录记载的内容与自己陈述的内容有不符,一定要求修改,否则拒绝签字。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你所签字的笔录,都将是据以定案的证据。
二、确定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如果公安机关告知你将被拘留,首先要明确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因为同样是拘留,一个是“违法”,一个是“犯罪”,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犯罪行为必然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违法行为只有严重到一定的程度,才会上升为犯罪行为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拘留是针对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而实施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数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的,最长不超过20天。
本次“净土”和“筑安2号”专项行动中,可能涉及的会被采取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种:
1、涉“黄”违法行为:散发涉黄卡片、网络招嫖、容留卖淫等等,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违法行为;
2、涉“赌”违法行为:“老虎机”赌博、为赌博提供场所等条件、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等等,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违法行为;
3、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每100毫升的驾驶行为;
4、吸食、注射毒品,非法持有少量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毒品的违法行为;
5、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违法行为。
针对行政治安拘留,基本上没有太多的救济途径。因为即便申请行政复议,处罚的执行也不会停止。且行政治安拘留最长也就是20天,基本上行政复议刚刚立案,行政拘留也就结束了。
然而,如果是被刑事拘留,那么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刑事拘留是针对涉嫌犯罪的人实施的强制措施,加上批捕的时间,最长要在看守所待满37天。而且刑事拘留只是诸多强制措施的前奏,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只要检察院批准逮捕,不出意外的话,人会一直关到开庭审判甚至刑满释放。
因此,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被告知将被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话,不需过于担心,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必须做好接下来的应对措施。
三、被刑事拘留后,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如果确定了是被刑事拘留,你或者你的家人需要搞清楚这些事情,并做好相应措施:
第一,确定人被关在哪里。每一个行政县会设一个看守所,如果被抓的是男性,基本上哪个公安局办的案件,人就会关在对应县市的看守所。由于女犯人数相对于男犯较少,所以大多数县里不单设女子看守所,女性嫌疑人往往会关在地市的看守所里。在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内将《拘留通知书》交给家属,通知书上会载明办案机关,如合肥市公安局某某分局,以及羁押的看守所。
第二,确定涉嫌的罪名,与办案人员互留联系方式。一定要向公安机关问清楚涉嫌的罪名。因为,涉嫌的罪名会跟最后的刑期直接相关,也能便于家人向律师咨询时,判断大致案情以及有没有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
一定要给公安民警等办案人员留下自己或者家人的联系方式,最好也能记住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保持沟通,不仅不会错过重要的事,如通知家人委托律师、缴纳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退赃和解等等,而且律师介入后,有了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也会节省很多宝贵时间。这些对案件的辩护工作都会非常有用。
第三,通知家人委托律师。被刑事拘留后,也就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就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此时,公安机关一般会告知你有委托律师的权利,你可以让办案人员通知家人代为委托。如果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第四,通知家人送钱送衣物。当你被抓后,随身携带的手机、钱包等物品都会被公安机关查扣,当被关进看守所后,基本处于没有任何物质保障的状态,也没有换洗衣物。此时,你要及时通过管教干部通知家人,让家人给你送一些生活必备物品以及打钱。每个人进到看守所里面,会设立一个账户,只要确定人关在哪里,及时往他们账户打点钱进去,这样每个月会有一到两天,可以在看守所内用钱买些食品和生活用品。
需要注意,衣物上所有的拉链、带子等都要拆除,比如腰带、鞋带等,也不可以有金属扣子。送眼镜的话,必须全都是塑料树脂材质的眼镜,不可以有金属部件。可以送照片以及书籍,需根据看守所的要求来邮寄或者直接递送。
四、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嫌疑人本人,或者监护人、近亲属就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也就是说,当你签署了第一份《讯问笔录》或者是被取保候审、刑事拘留到看守所后,你或者你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都可以委托律师为你辩护。那么,为什么要委托律师呢?
首先,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担任辩护人,可以去看守所会见并了解案情,对案件作出初步判断。当被羁押在看守所后,可以说只有律师才是你与外界沟通的渠道。
我们律师在首次会见当事人时,一定会告诉他们,每次讯问时,如果办案人员的问话与案情无关可以拒绝回答,每次审讯结束,不管办案人员如何催促,都要仔细核对笔录,如有不符一定要求修改,否则可以拒绝签字。并且我们会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安抚,帮助他分析目前所处的状态,告知他家人的信息,这对于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人来说,都是莫大的心理安慰和支持。
其次,律师介入可以极大可能避免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我们每次会见当事人时,都会仔细询问他们是否有被威胁、辱骂、疲劳审讯等对待。如果有这些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那么我们会形成笔录固定证据,用以排除非法证据。
再次,律师介入可以与办案机关对接沟通,维护并争取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专业的事要找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后,根据案情以及行为人的实际情形,比如从犯、自首、重大疾病等等,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辩护意见。并且法律规定,办案机关应当听取律师的意见。并且,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律师还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向司法机关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也就是“把人放出来”。
最后,抓住“37天”的黄金期限,对案件的走向作出力所能及的努力。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指的是,公安机关在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并送至看守所羁押后,有最长达到30天的刑拘期限,以及检察院有7天内的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期限。因此,在这37天内,如果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后,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当事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没有羁押必要性,不予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就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对于全案的走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风向标,如果能够被取保候审的话,最终法院判决缓刑的几率也会相对较高。
当你读到这里,对于“接到公安通知、传唤,被公安抓了”,应该知道如何处理了吧。莫慌乱,要冷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要相信,即使再坏的情境,只要找对专业的人员,总能切实有效的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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