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的一场惊心动魄的“营救”
浏览量:时间:2020-02-22
疫情期间的一场惊心动魄的“营救”
承办人:黄奥、夏炀
阶段工作成果:不批捕
案情简介
赵英俊(化名)2019年11月底进入武汉一间咨询公司工作,公司主要业务是所谓的外汇期货交易,赵英俊的工作是负责代表公司进行代理商招商。由于公司业务涉嫌诈骗,刚刚工作了一个多月的赵英俊被公安机关从武汉抓获归案。
2019年1月20日上午,黄奥主任及笔者在办公室接待了两位来自武汉的赵英俊家属,在为他们答疑解惑、办妥手续后,赶在下午上班前来到看守所排队会见,初步目标是为赵英俊申请取保候审。
年关将近,时间不等人,第二天一大早笔者带着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前往刑警队为赵英俊申请取保,除去常规的从案情以及赵英俊本人的社会危险性的角度分析赵英俊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外,笔者还同承办警官沟通了疫情可能对本案办理带来的影响。虽然当时的疫情防控还不像今天这般严峻,但是基于相关专家发布的新冠病毒存在人传人的情况,为了避免看守所大规模传染的情况出现,建议承办单位能够对赵英俊等人取保候审。承办警官表示会慎重考虑笔者意见,最终结果需要开会研究。
遗憾的是,最终因为还有同案犯未归案,所以公安机关最终没有在年前对赵英俊等人取保。
由于在取保环节与承担警官沟通顺利,并且保存了承办警官的手机号码,所以年后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没有受到疫情的太大影响。在赵英俊被刑事拘留的第三十天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笔者在确定检察院受理后第一时间向检察院查询承办检察官,并邮寄书面的不予批捕意见。通过邮寄书面意见以及电话沟通,检察院采纳意见,最终对赵英俊不予批捕。
惊心动魄的小插曲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还有个小插曲。1月20日武汉市成立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钟南山教授通过央视称新冠“肯定人传人”。
两位后知后觉的办案人,从这一天开始才意识到疫情的严重性。但有时候怕什么来什么。
22日,笔者出现了低烧症状,想到自己接触过来自武汉的人员,看到体温计度数的那一刻甚至有些头晕目眩,一瞬间无数个胡思乱想的画面涌现在脑海中。好在笔者及时给医生同学报告了这一情况。及时电话联系另一位办案人黄奥主任,两人都被吓得不轻,主动在家自我隔离。好在笔者按照同学的指导,通过口服奥司他韦成功退烧,也基本排除了感染新冠的可能性。
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办
当笔者发现自己出现低烧后,第一个反映是赶回合肥直接去医院,毕竟小命要紧。但是多亏了做医生的同学,如果没有他的指导,可能笔者现在已经在医院被交叉感染了,因为那时医院可能是最危险的地方,很可能本来只是普通感冒发烧,结果去医院被感染了。他教笔者通过最简单的方法排除了感染新冠的可能,这就是专业的价值。
同样的道理,律师相对很多人来说是处理法律事务的专家,向取保候审、申请不批捕这种事情当然还是律师来做更专业,成功率也会相对更高一些。
当下我们能做什么?
疫情当下,如何做好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疫情对于律师辩护工作的影响可以说是重大且深远的。截至目前为止,笔者依然只能在家办公,无法去办公室接待当事人,无法会见,案件开庭也全部延期,正常工作基本停滞不前。磨刀不误砍柴功,虽然大部分工作无法开展,但是我们还是可以阅卷,可以再完善我们的法律意见,可以通过网络直播学习,提审工作能力。
疫情期间如何申请取保候审、不批捕?
对于目前处于“黄金37天”以内的刑事案件,现在不妨以结合疫情影响申请取保候审,这不是在那疫情作为借口,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风险。正如最高检在《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的那样,防疫期间需要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对于防止疫情的扩大有着现实意义。
疫情暴露出审前羁押的问题
昨天全国有多家监狱爆出感染病例,并且都是大面积感染。作为辩护人看到这样的消息第一反映是可能会见工作短期内将难以开展了,本案刑事辩护会见难就是个老问题,这下新冠病毒又来搅局,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正常会见。
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通常场所封闭,人员密集,管理人员较少,医疗保障资源不足,一旦出现感染将不可避免的出现大范围扩散。监狱作为刑法执行机构羁押情况无法改变,而看守所是审前羁押场所,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必须进行审前羁押,降低审前羁押率能够有效缓解疫情防控的压力。
记得16年台湾的刘秉钧教授来我所交流的时候,在谈到审前羁押的问题时他非常吃惊于我们这么高的审前羁押率。其坦言,台湾的刑事案件基本上是以不羁押为原则,以羁押为例外情形。希望这场疫情之后,监管系统不仅仅是换几个领导、监狱长,而真正能够实现以不羁押为原则以羁押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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