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玉杰律师
金亚太优秀刑辩律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前言
因为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的原因,经常会有人咨询这么一个问题——
到底是监狱里好,还是看守所里好?
对于这种问题,一般情况下,三两句话很难说清楚,关键是有时候自己认为说清楚了,对方却一脸蒙圈,感觉还是一头雾水。
为了减少重复性劳动,顺便也充分发挥一下互联网的好处,在此就做一个统一回答,具体分两个方面:
一,首先要说明的是,不管是看守所,还是监狱,这两个地方都不咋滴,都不是常人可以长期呆下去的地方,所以最好都不要选。
因为:
1、面临刑事风险。
只要到这两个地方来的,基本上都是与刑事犯罪有关系的,当然里面的管教属于例外。
在看守所的,十之八九都会判有罪,区别只在于刑期的长短,只有极少数会无罪释放。
至于在监狱里的,大概99%都是确实有罪的,只有极个别的案件,可能涉嫌冤假错案。
2、在这两个地方,都很难自由活动。
也就是说只要进到看守所或者监狱,就意味着一件事——自由会失去,个别的甚至连生命都会失去
3、有“房倒屋塌”的风险。
如果是家中的顶梁柱,那么,这个家庭将面临“房倒屋塌”的危险。
4、子女有被区别对待的风险。
如果子女特别优秀,未来很有可能会因为这曾经的污点,从而导致优秀子女无法参军或考公务员,无法为社会做更多的贡献。
所以,如果有第三选择,建议尽量距离这两个地方远点,越远越好。
就像查理芒格说的:如果我知道我会死在哪儿,那么,我这辈子都不会去那儿。
既然知道了犯罪的危害,那么,在做任何有可能违法犯罪的事之前,我们最好都三思而后行。
毕竟,小心驶得万年船。
理由如下:
1、看守所里,硬件条件不如监狱。
在看守所里,一个号房也就20平方左右,里面大概要住十几个人,平均应该在16人左右,扣除过道什么的,人均面积也就一平米多点。
而监狱里面的居住条件,就要比看守所里好的多。之少不会像看守所里那么拥挤。
2、看守所里,自由度没有监狱好。
因为舆论的压力,加上政府的良好政策,目前,大多数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基本上都不需要劳动了,每天要么读书要么静坐,要么进行法制教育,基本没有自由的空间。
而监狱里则完全不一样,在那里必须劳动,因为只有劳动才能改造人,一个人在劳动过程中,大脑一般就不太会胡思乱想,可以保持专注,而专注力对于一个需要长期失去自由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
胡思乱想,会让人郁闷难当,又无法排解,假以时日,肯定会做出病的。
相反,保持专注,则可以让情绪放松,放松的情绪会给人带来良好的心态,好心态又可以带给人健康的身体,好身体也可以带来好心情。
最终形成量刑循环。
另外,监狱的劳动一般都是在户外,劳动所在的空间相对就开阔的多,空间的开阔,也会给人带来好心情。
否则的话,一直在看守所里的狭小空间,肯定会让人感觉压抑无比。
3、到了监狱,说明案件已经结束。
案件判决生效之后,被告人才会被送到监狱。判决的生效,说明案件结果已经定性,不会再有反复,而结果的确定性,往往要比对未来的无谓担忧要舒服得多。
因为对恐惧的想象,往往比恐惧本身,更让人恐惧。
所以,确定性更让人安心。
相反,在看守所时,案件还没有结束,一切都是未知,这种情况下,多数人都会胡思乱想,甚至导致整天睡不着觉。
办案过程中,接触过的不少当事人,或多或少都有这方面的顾虑,时刻在评估自己案件结果,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寝食难安。
有人会很难理解他们的这种状况,觉得他们心理素质太差,有种“烂泥扶不上墙”的感觉。
其实,还真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这,就是人之天性,我们是没有经历过他们的经历罢了,真到了那种情景,可能也和他们差不多,甚至还有过之。
而一旦到了监狱,事情就有了确定性,不管结果是好是坏,至少已经确定了下来。
人的本性——喜欢稳定,而厌恶不确定性。
4、到了监狱,可以挣积分减刑。
在看守所里,不管呆多久,不管表现多么积极,都不可能有减刑的机会。
因为,在看守所不可能挣到积分,而减刑是要靠积攒积分的,没有积分,如何减刑?
而到了监狱,则截然不同,监狱里只要表现积极,就可以挣到积分,积攒到一定数额,用积分就可以换取减刑机会。
尽管我国的法治之路,还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的状态,仍然需要我们大家继续努力付出。但是,我们的法律还是比较健全的,各行各业基本上都已经顾及到了。
尽管我们不能说法律是万能的,但是如果触犯法律的事情,则是万万不能干的。
如果按耐不住触犯了法律,那时候,法律对于来说,可能就比旧社会的地主老财,更冷酷无情。
所以只要有可能,就尽量不要触犯法律,因为不管是监狱也好还是看守所也好,都不是好去处,都不如呆在自己的家里好。
毕竟,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何况,监狱看守所,并不是金窝银窝。
所以为了自己,为了家人,请远离犯罪,远离看守所,远离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