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玉杰律师
金亚太优秀刑辩律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作为专业做刑事案件的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也会经常遇到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咨询这种问题。
现实中也有不少的被告人在一审判决的时候,由于对法律或者对案件实际情况的把握不准而放弃了上诉的权利,一段时间之后,经过对事实或法律的梳理,又感觉非常的后悔。
但是后悔已晚。
上诉的机会就像流水一样,过了这个村就没有了这个店。
那么,还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来破解这个难题呢?
答案是有的,只是相对来说困难了很多。
根据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之后,如果在上诉期之内没有选择上诉,一审判决就会生效。
之后如果再想上诉,就没有了机会。
那就是可以选择申请再审,也就是我们多数人口中所提到的申诉。
但是相比较于启动二审程序而言,启动再审程序那是特别的困难。
如果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来的判决存在重大错误,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启动再审程序的。
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的话,也恰恰存在另外一个重大的机会——
只要能启动再审程序,基本上就意味着有可能会有翻天覆地的改变,也就是说,改变原来判决结果的可能性是极大的。
所以说,如果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原案件判决仅在一些细枝末节上存在细微漏洞,那么想要启动再审程序的可能性就极其渺茫,因为法院对于一些问题不大的案件,一般不会轻易大动干戈的。
因为,保持案件结果的稳定性,更有助于法律权威的树立。
否则的话,只要案件有瑕疵,不管问题大小,都一概推倒重来,法律岂不成了儿戏,那会直接导致人民群众今后不敢再相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