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定性与量刑
浏览量:时间:2020-01-15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客观要件表现为: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其主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安徽省诈骗罪的量刑数额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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