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个年轻刑辩律师的成绩单
浏览量:时间:2019-01-24
2018年,一个年轻刑辩律师的成绩单
曹富乐 王亚林刑辩团队成员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
2018年已悄然过去,闲暇之余,整理了这一年办理的刑事案件,虽大部分案件并未办结,仍希望略作总结;虽成绩在团队中仅属一般,仍欣然提交答卷,以结束过去,以激励未来。
一、不批捕案件
1.赵某某诈骗案——公司诈骗,赵某某身为业务员,涉案金额为90万元,取保候审。现案件处于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阶段。
2.曹某某诈骗案——公司诈骗,曹某某身为业务员,涉案金额为70万元,取保候审。现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3.黄某某聚众斗殴案——取保候审中,案件尚未移送审查起诉。
4.刘某诈骗罪、敲诈勒索案——取保候审中,案件已移送至法院,诈骗事实显著轻微,未起诉,只起诉敲诈勒索一罪,尚未开庭。
5.洪某盗窃案——取保候审中,案件尚未移送审查起诉。
6.朱某某盗窃案——取保候审中,案件尚未移送审查起诉。
7.谢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监视居住中,已开庭,无法定减轻处罚事由,因卖淫人员人数达10人以上,公诉人发表量刑意见为五年至六年半,辩护人认为本案法定型应当在五年以下,且应当区分主从犯,现尚未判决。
二、缓刑案件
1.汪某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重伤二级,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经辩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汪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张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本案以组织卖淫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起诉阶段提交辩护意见,公诉人采纳辩护观点,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起诉。后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三、不起诉及免于刑事处罚案件
1.缪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合肥“网监一号”行动首起案件,缪某某在被羁押第37天取保候审,辩护人两次提交辩护意见、两次申请重新鉴定,后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公诉机关以情节显著轻微为由不起诉。因本案做无罪辩护,现处于申诉阶段。
2.【法援】钱某某故意伤害案——经审委会讨论,完全采纳辩护意见,对钱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四、重大案件
1.王某涉黑案——起诉书指控王某为第二被告,指控涉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窝藏罪等数罪,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王某不构成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而本案的第三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第四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2.胡某某涉黑案——合肥市首起套路贷涉黑案件,案件历时近一年,胡某某系第六被告,一直处于羁押状态。本案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庭审中,辩护人提出胡某某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他部分罪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尚未判决。
3.李某某诈骗案——本案历时2年多,被告人多达38人,平均不到年龄25岁,因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李某某工作时间较长,担任经理职务,涉案金额为40余万,一直处于羁押状态。庭审中,辩护人提出李某某不构成诈骗罪,且具有自首、从犯等情节,部分金额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尚未判决。
4.方某某涉黑案——六安某县首起涉黑案,方某某为第一被告,公诉机关指控方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抢劫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十一个罪名,现案件已经起诉至法院,尚未开庭。
五、其他案件
1.胡某某盗窃案——胡某某涉嫌伙同未成年人多地多次流窜盗窃,因河南当地严打盗窃、诈骗犯罪,胡某某一直处于羁押状态。审查起诉过程中,辩护人经多次会见及阅卷,提出胡某某具有立功情节,并就该情节申请公诉机关调取相关证据。经退回补充侦查,胡某某立功情节予以认定。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决作出时,胡某某已实际被羁押六个月二十天,现已刑满释放。
2.陈某诈骗案——陈某涉嫌伙同他人冒充中国移动员工,以预充话费送购物券为名骗取财物,公诉机关指控陈某犯合同诈骗罪,因涉嫌数额巨大,陈某一直处于羁押状态。庭审中,辩护人提出部分证据不合法、数额计算方式有误、系从犯等辩护意见,现尚未判决。
3.陈某某非法采矿案——被批捕,现退回补充侦查中。
4.杨某某故意伤害案二审——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杨某某庭审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认罪,并上诉。接受委托后,经阅卷,辩护人认为本案符合正当防卫条件,即便构成犯罪,上诉人具有自首情节,二审正在审理中。
5.卞某某强制猥亵案二审——一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卞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卞某某不服上诉。拟作无罪辩护,二审正在审理中。
6.夏某某交通肇事案申诉——电动三轮车肇事,一人受重伤,被认定无证驾驶,且负主要责任,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二审维持原判。接受委托后,经阅卷,代理人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在问题,被害人超速事实及撞击位置认定错误,已向二审法院提起申诉,尚无结果。
7.【法援】麻某危险驾驶案——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8.【法援】徐某非法拘禁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代表律所参加“刑辩联盟高端研修合肥站”模拟法庭对抗赛
2.编写《安徽省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手册》
3.作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外聘讲师为警察系17级学生讲授《刑法原理与实务(分则)》课程
总结2018年,收获甚多,希望多于失望,但团队贡献太少、静心思考太少、钻研学习太少,至于师父一直教导的写文章更是没能坚持,所以仍需努力。感谢王亚林主任和刑辩团队一直以来的教导、帮助和支持,尤其感谢我的师父黄奥律师一直对我的指导和关照。2018,再见!2019,努力!路漫漫其修远,愿以个人的些许善意、些许专业能力和全部努力尽力换取每一位当事人的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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