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徐权峰律师成功辩护故意伤害案 最终检方决定不批捕

浏览量:时间:2018-05-06

徐权峰律师成功辩护故意伤害案最终检方决定不批捕

承办律师:徐权峰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总部(合肥 )一级合伙人,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

 

一、案情简介

2017年6月,F某欠犯罪嫌疑人l某的亲属40000元钱,在派出所的调解下,F某还款3万元,剩余10000元一直未还。2017年年底,l某的公公再次找F某要钱时,对方表示不还款,双方发生冲突。后l某的丈夫h某带其赶往现场,在看到亲人已被打倒在地后,l某与F某的妻子z某撕扯起来。其后,l某的丈夫h某报警,公安机关赶往现场处理,同时发现F某的母亲躺在地上,胸椎受伤。经鉴定,F某母亲受伤等级为轻伤。

公安机关以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办理本案,认定F某的母亲是被l某故意推倒受伤的。l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决定聘请律师帮助办理本案,于是来到本所委托了徐权峰律师全权负责本案。

 

二、律师办理经过

  徐权峰律师接手本案后,向委托人充分告知了各项诉讼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结果。接受委托后,第二天徐权峰律师便前往看守所两次会见犯罪嫌疑人l某,向其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原来在案发当日,l某与z某正在厮打时,F某母亲倒地.

    徐权峰律师分析,在没有充足证据证实是l某本人将其推倒,由于l某身材相比z某较小,不存在l某与z某厮打的同时还能抽身伤害他人的现实可能,被害人倒地受伤这一结果不可能是由l某单方的个人行为造成的。况且l某在当时并不知道被害人是F某的母亲,其根本没有伤害被害人的犯罪故意和犯罪动机。在明确了这几点之后,徐律师坚信本案的当事人l某不构成犯罪。于是,徐律师在为当事人申请取保的同时,及时向检察院提交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不予批捕意见书,全面阐述了不应当批捕l某的理由,从l某的客观行为、主观态度、犯罪动机等方面论证不应当批捕l某的意见。

    最终,检察机关认同徐权峰律师关于本案的相关分析和意见,决定对犯罪嫌疑人l某不予批捕并取保候审。

 

三、案例启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个人债务纠纷而引发的案件,当事人l某在得知公公被打后没有选择报警,最终使自己陷入囹圄。虽然通过律师的及时介入,避免了最坏的结果出现,但对当事人来说,本次事件也是一个不小的教训。在此,呼吁人们遇事一定选择合法、理性、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不能冲动,一旦身陷法律风险的困扰,应当及时咨询或聘请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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