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赣州中院发声:不准许律师参与辩护,是为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这难道是传说中的以德服人?

浏览量:时间:2017-11-06

作者:邹玉杰

单位:金亚太刑辩专业所

11月16日,明经国故意杀人案即将开庭之际,著名刑辩律师迟夙生突然空降而至,要求参与庭审,为明经国辩护,以推进依法治国的前进步伐。

然而,赣州中院经认真审核,发现难以辨认迟夙生律师出示的律师函及委托手续的真假,故而不允许迟律师参与庭审为明经国辩护,最终,迟律师只得坐在法院为其准备的座椅上,在法院的大门外拍照留念,为明经国辩护的目的终未能实现。

一图激起千层浪,律师圈,再具体点,应该是刑辩圈炸开了锅,各自发表看法,但大多是在精神上支持迟律师,在道义上谴责法院。

本人也未能免俗,顺手写了一篇文章发了出去,却被同行朋友鉴定为“想出名想疯了”。

但是,毛主席教导我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我们在没有经过实际调查,没有看到院方的真实想法、实际做法之前,就发表看法,是有不妥。

这不,杨大侠转发余律师发表的一篇文章,就对迟律师是否存在违规之处提出了质疑。

 

今天,注定是个多事之秋,这边余律师的质疑尚未完全结束,那边赣州中院就拿出来一个情况说明,具体解释了当天的事件经过,同时解释说不让迟律师参与庭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被告人明经国的合法权益,并承诺今后会继续按此方式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还继续啊?

 

太牛了,无语了……

下面,我们来看看各位刑辩大咖对此有何看法吧?

 

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拒绝辩护律师出庭,是可忍孰不可忍,反正金牙大状至少应该是看不过去的。

 

毛主任说:时机很愚蠢,内容很荒唐。

GZ,你的心操的太大了,地球快装不下了。

 

龙元富:笑料。还有更强盗的逻辑吗?

GZ:有钱难买我愿意,你管得着吗?

旁边的吃瓜群众,哄然大笑道:龙主任当然管不住你,地球都装不下你了!

 

门金铃:过几天,没准儿剧情反转——明经国说我压根儿就不同意迟律师辩护呢……

GZ:你不会有超能力吧,还真被你预测准了,我们本来就准备这么干的,被你这么一说,我们是继续这么干呢?还是一意孤行的这么干呢?

一旁的吃瓜群众,一脸的坏笑:你猜!

 

贾慧平:此举,选择规则,没有选择公正,是司法僵化的典型。

GZ:你这心操的也挺大的,我僵化也好,僵尸也罢,反正迟律师没有进法庭,刑事诉讼活动已经顺利进行,领导很满意,结果还不错,就这么滴吧!

吃瓜群众,又是一阵大笑。

 

陈仁林:律师没来得及会见和阅卷,贵院是否可以考虑延期开庭呢?这也是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稳妥方案啊?

GZ:延期审理?你说的倒轻松,我们为了这个案件,已殚精竭虑旷日持久通宵达旦的准备了好久,如果当天庭审活动不能如期进行,今后你给我发工资啊?为了刑事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我们会不惜一切代价的。

这次,吃瓜群众,没有大笑,只有“呵呵”。

 

张青松:人若操心太多,心就会变黑。心已黑,故操闲心。

GZ:我黑故我在。

吃瓜群众:尼采说,存在即合理。

还是上面那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陈仁林律师也说了,网上一搜就有。我还是不放心,也去网站一搜,还真有。真是想不服都不行,只能扶墙了。

 

从上面可知,这个网站的浏览量还不少,我是32330260位访客,3000多万呢。这次事件,至少让我多了解了一个网站,否则,我是注定不会登陆这个网站的。

各位大咖们说了半天,下面我们来看看当事人又是如何说的?看看事情究竟真相如何?

 

吃瓜群众:原来如此啊,随即一哄而散,各忙各的去也!

拭目以待,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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