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法律人,在大数据时代,需要掌握哪些搜索工具?
浏览量:时间:2017-09-18
作者:邹玉杰
单位:金亚太刑辩专业所
智商、情商,已经是当今社会中耳熟能详的词,大家也都会比较在意自身的智商、情商到底高不高,毕竟“二商”的高低往往决定了自己人生的高度、宽度及深度。
但大家都没有注意到的,也是刚出现不久的另一“商”——“搜商“,甚至不少人听都没听说过。
那么,搜商到底是个啥东西呢?
答案就是:
搜商,是一种搜索智力,是一种与智商、情商相并列的人类能力,是人类通过某种手段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它强调的是你所获得的知识与所花费时间的比值,是智商和情商悬而未决的遗留问题—效率问题。
搜商和一个人运用搜索引擎的熟练程度、对不同搜索引擎的特点了解程度以及自身掌握知识面的广度都有莫大的关系。
其实,搜商有三个核心:
1、搜索意识;
2、搜索渠道;
3、搜索技术。
搜索意识,是指在这个万物互联的时代,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万物皆有路径可达。只要我们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必然有办法或途径能够找得到。
搜索渠道,就是要清晰的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最合适的“信息”和“人”,简单说,也就是网站、数据库、APP等信息载体。
搜索技术,就是搜索语言,那是一个完全不同于我们人类的语言模式。
我们今天先就搜索渠道的问题,做个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提高我们法律人的搜商有那么一点点帮助。
一、搜索引擎类
1、百度搜索
优点:百度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中文报纸资源库;其全部是免费的,操作起来相对简单方便,不用像谷歌一样,还要学会翻墙技术或科学上网;百度的高级搜索功能定位相对来说较为准确。
另外,大数据是靠深度学习的结果,而人工智能是需要大量数据来喂养的怪兽,百度作为最大的中文报纸信息库,其中国的用户更多,必然也更适合中国人。
缺点:百度信息库里广告太多,加上百度竞价排名的运作模式,导致我们搜索到的信息不一定是我们想要的,如果不懂搜索技术的话,那搜索起来就会更加困难无比。
2、谷歌搜索
优点:广告少;信息更准确,干扰项较少;搜索更快;算法更先进,中英文翻译耗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缺点:需要付费才能使用,且还要学习翻墙上网的技术,相对来说不太方便;由于用起来不方便,国人用户相对也就较少,那么其对中国的适应性自然会差那么一点点。
3、必应搜索
优点:属于微软的产品,为了与谷歌、百度竞争,广告相对也不多;信息准确度和搜索速度,不如谷歌,和百度相差无几。
缺点:中国人一般还不是很习惯用必应搜索,有那么点水土不服的意思。
总结语:
建议每个都试用一下,找出那个更喜欢的,就以它为主,其他的作为备选项。个人认为只需要找到一个,将它用到极致就足矣,无需面面俱到。
二、法律数据库
1、聚法案例库
优点:免费(高级会员,需要付费);可视化程度高;聚法导航,法律人需要的信息库基本都可以一览无余;高级搜索功能比较强大;案例数据仅次于无讼案例库;有在搜索结果里再次搜索的功能;可以定位搜索当事人、诉讼请求、争议焦点、审理查明、法院认为、裁判结果等。
缺点:综合搜索时,难以定位确切时间段;裁判文书性质,缺乏更细致的划分。
2、无诉案例库
优点:免费使用,人人都用得起;具备可视化功能;目前案例数据信息最多,有4200多万条;法规相对权威,会清楚标注法规是否有效;显示界面较为人性化;也是法律人的一个广告平台,可以在无讼名片上编辑个性化信息,可以在无讼阅读发表专业性文章,以达到宣传的目的。
缺点:可视化方面稍有欠缺,不如聚法案例库。
3、威科先行网
优点:高级搜索功能强大;可进行时间定位;定位时,可选择需要排除的选项;法规特别权威。
缺点:费用比较高;无法可视化;定位搜索的功能相对不太强。
4、裁判文书网
优点:免费,国有平台;权威,法官亲自上传;法官更为信任(提交合议庭时,最好来源于此)。
缺点:案例相对较少,紧靠法官上传,毕竟人少力量小;界面呆板,反应速度太慢;高级搜索功能不太好用。
总结语:
不差钱的,可以选择威客、聚法高级为主,用裁判文书网进行鉴定案例真假;
不想花钱,就选择聚法查看案例,无讼查法条,用裁判文书网进行核查。
不过,最好每一个都试试,看看到底哪个更适合你自己,毕竟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三、另类搜索源
1、微信搜索
优点:消息最新,新闻第一时间都在微信上;信息最全,为了吸引流量,微信公众号作者会将信息补充的齐全,甚至会把某个问题分门别类的整理到极致。
缺点:信息的权威性存在一定问题,公众号作者一不小心可能会把一些道听途说的资料放出来,导致阅读者以讹传讹,所以,最好和权威的案例法规数据库进行对照核实。
2、知乎搜索
知乎上的作者专业性相对较强,但是由于知乎的用户不如微信多,其数据相对也就较少。
3、博客搜索
博客的人气,早已今非昔比,其用户急剧下降,导致其数据信息更新速度也会变慢,最多只能作为搜索的辅助工具。
总结语:
把微信搜索用到极致,你就有可能将其他甩开一大截。
四、微信的威力
(一)微信功能
1、电话功能:微信简直就是部免费电话;沟通起来简单方便。
2、社交功能:可以通过昵称、个性签名以及朋友圈文章,来树立自己专业的律师形象;和朋友及客户保持定期交流,有利于维护人脉关系。
3、广告功能:朋友圈、微信群天然就是个免费的广告平台,就看你如何利用了。
(二)玩转微信
1、微信头像:这是展示专业形象的最佳位置,最好用能显示自己专业形象的高清照片,而尽量不要用明星、孩子、动物或风景等照片,那样会显得不够专业。
2、个性签名:也是可以展示专业形象的位置;如果签名过长,需要多行,最好调整一下,尽量排列整齐;上面个也可以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3、相册照片:就是自己朋友圈上方的空白处,这里也是一处展示专业形象的免费广告位置,这张图片最好精心设计一下,显示出专业及特色。
4、朋友圈:简直就是一个免费的流动广告屏,可以发布与专业有关的软文,文章要对朋友圈好友有价值,而不要发些硬广告或者与本身定位差异较大的文章,否则,你会被拉黑的。
总结语:
不用微信,缺乏威信;用好微信,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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