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婚姻自由”的时代,如何才能自由的离婚?
浏览量:时间:2017-07-20
作者:邹玉杰
单位:金亚太刑辩专业所
由于之前办理过不少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故而在该类案件方面稍有心得,而近来基本只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所以,就很少代理民事案件,离婚案件更是一件都不再办理。
但基于之前的原因,至今,每天都会接到好几个离婚案件的咨询,一概不接待吧,会使当事人感觉法律人太没人情味,继续接待吧,又非我所愿,思来想去,索性在工作之余整理一篇小文,聊一聊离婚案件的三大问题。
如能给迷茫的一群人带来哪怕一丝光明,我心无憾矣。
第一个问题:离婚途径,有哪些?
离婚的途径有且只有两种:
绿色通道-协议离婚,或者爬行通道-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
在我国,“婚姻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婚姻自由”不仅包括结婚自由,还包括离婚自由,所以,只要想离婚,就一定能离掉婚。
而离婚涉及到的事情仅有三方面的内容:
其一、感情是否彻底破裂;
其二、子女如何抚养;
其三、财产如何分割。
在这几件事上,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可以协商好的,毕竟“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能够走到一起,且生活多年的,肯定是存在感情的,至少不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何况,有孩子的不在少数呢,即便为了孩子,也应该给双方留下点余地,同时也给孩子留下个好印象,尽管不是好榜样。
而夫妻双方只要在这三个问题上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向办理结婚登记时的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后立刻马上就会给你颁发离婚证的。
2、诉讼离婚。
但是,并非每一对夫妻都能将前面的三个问题心平气和的顺利解决掉,或者至少会有那么一个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协议离婚就变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事,看得见,却够不着。
此时,会让本就郁闷不比的自己,更加烦躁不安。
但是,请你别着急,凡事总有解决的办法,离婚也是一样的。
都说好事多磨,其实需要多磨的不见得都是好事,离婚就是其中一个最鲜活的例子。
想办好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有足够的耐心,不管好事坏事,即便离婚这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情,也是如此。
只要夫妻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三件事中有任何一件事情达不成一致意见,就无法进行协议离婚,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个问题:协议离婚,啥意思?
想协议离婚吗?
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协议离婚的,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就不可以协议离婚,而只能诉讼离婚。
也许有人不明白,到底啥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的说,就是不能正常的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的人,就属于这类人群,比如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等。
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一、必须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
只有夫妻双方当初登记结婚时的婚姻登记处才有管辖权,就是说,你去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你只会白跑一趟。
二、协议离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2、户口簿(婚姻状况为已婚);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协议书中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夫妻各提交2张2 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离婚登记和颁发离婚证
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都会给予登记,当场就发离婚证,顺便将结婚证注销掉。
离婚证,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也是再次结婚时,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建议妥善保管)。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即宣告解除。
第三个问题:诉讼离婚,咋回事?
一、离婚案件立案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者护照、或者户口本;
2、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或户口本(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方才需要);
3、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建议委托律师起草,会更规范)。
二、离婚诉讼费用,知多少?
1、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也就是说,财产不超过20万的话,最高不会超出300元,成本并不高,相对于结婚来说)。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
(一)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方面的证据: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包办、买卖婚姻等的证明材料;
2、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婚外情引起离婚的,提供婚外情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需提供病例、诊断书、鉴定意见等;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二)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
1、子女身份证明:比如出生证或户口证明;
2、夫妻双方抚养条件或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三)财产分割方面的证据:
1、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2、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证据;
3、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等证据;
4、 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等方面的证据;
5、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四、法院审理判决全流程
1、当事人去法院立案,法院一般当场会受理,让当事人交诉讼费用;但如今新规定的“诉前调解”已成了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一道天然屏障,不仅给当事人添了无尽的麻烦(基本要连续排队三天才有可能立一个案件),同时也徒然增加了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2、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证据等(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
3、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至少会提前三天告知开庭时间、地点以及审判人员);
4、离婚调解:调解结果只有两种——要么和好,要么离婚;
5、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
6、不服一审判决的话,可以上诉至上一级法院;
7、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撤诉的,如仍然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且只能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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