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林:2016,我的成绩单(一)
浏览量:时间:2017-01-01
王亚林:2016,我的成绩单(一)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穷极一切合法手段让当事人获得最好的辩护是我们的天职。2017年第一天,盘点2016年收到的判决,希望多于失望,欢喜多于忧愁,向坚守司法良知的法官和检察官致敬。
一、职务犯罪的轻罪之辩(号称2013年安徽省最大的贪污案,指控贪污1431万,判刑2年半)
2013年11月在侦查阶段介入此案,历时三年办结一审。该案在当年被称为安徽省贪腐犯罪第一案,是前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案牵连出来的案件。公诉机关指控某著名商场总经理辛某某伙同董事长冉某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隐瞒侵吞国有资产1431万元,构成贪污罪。在审判阶段,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并申请法院调取一封董事长在侦查阶段写给总经理的信,内容系劝其配合侦查机关调查。辩护人经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发现,侦查机关讯问笔录记载的被告人供述内容竟然与同步录音录像反映的内容截然相反,还存在将讯问人的发问内容记录成被告人的回答内容等问题。本案于2014年3月28日首次开庭,2014年4月15日第二次开庭,庭审时辩护人对到庭的鉴定人所作鉴定意见以及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提出强烈的质疑,并认为即使指控的犯罪均属实,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的是私分国有资产罪而不是贪污罪。
本案经请示到最高人民法院,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辛某某有期徒刑2年半,辛某某没有上诉,判决不久就被释放。
二、震惊全国的骨科医生埋尸案(被害人代理,认定医生故意杀人)【法律援助】
合肥李氏骨科诊所业主、主治医师李某在为被害人刘业清治疗颈椎病时导致刘业清死亡,李某没有积极救治反而先在诊所藏尸后又将尸体抛在郊区废井导致尸体内脏高度自溶,从而无法鉴定死亡时间和原因。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医疗事故罪(该罪最高刑三年)对李某立案和采取强制措施。辩护人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向侦查机关提交多份侦查建议,向检察机关递交代理意见,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定性。2015年6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今朝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6年6月28 日,二审被害人亲属获赔125万后出具谅解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法院确定的罪名,以故意杀人罪改判李某有期徒刑十年。
三、全国“特大聋哑人黑社会”案(“主犯”四罪改一罪,两个缓刑)
本案历时三年办结。2013年1月,蒙城县公安局按照公安部“打拐办”的部署寻找失踪的聋哑儿童时,将涉案的多位聋哑人刑事拘留。公安部通报称本案的聋哑人黑社会盗窃集团流窜全国20多个省份、作案500多起,涉案金额数千万元。王亚林律师担任“首犯”王某的辩护人,本所王亚林刑事辩护团队成员行江、孙舒维等律师分别担任主要嫌疑人的辩护人。在侦查阶段,辩护人多次和省、市、县公安机关交涉,要求维护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并对“涉黑”提出异议。经过两年多的侦查,王某等31人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强奸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罪六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又多次与公诉机关沟通并提交50万字的阅卷笔录和辩护意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尚存作案事实182起,并拟追究王某盗窃、抢劫、强奸三罪。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本案召开六次庭前会议,并于2015年6月24日到7月15日连续开庭22天,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听取本案的汇报。开庭一年多后,2016年8月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盗窃93起,涉案金额130万元;王某犯盗窃罪一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本所其他律师参与辩护的被告人王某的女儿、女婿均被宣告缓刑。
四、全国“特大回民黑社会”案(指控六罪,现已释放)
王亚林刑事辩护团队于2014年6月介入此案,历时两年办结。王亚林律师担任本案第一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余才能律师担任李某胞弟、第六被告人李俊某的辩护人。
从2013年12月开始,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主办,并在全市抽调经验丰富的“打黑队”侦查人员,侦查6个多月认定: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李某通过各种手段拉拢白某某、洪某、李俊某、水某某等人,以“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管委会”的名义,打着保护宗教信仰的幌子,建立黑社会组织性质的犯罪集团。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于2014年6月15日移送到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4年12月29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挪用资金罪等10余项罪名,将李某等20名被告人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辩护人通过不懈努力向安徽省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辩护意见和50万字的阅卷笔录。此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去黑”再次向界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辩护人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法庭召开了四次庭前会议。公诉机关第二次撤回起诉,并撤回了百分之六十的证据材料和大部分的犯罪指控,并撤销对王亚林刑事辩护团队成员余才能律师辩护的所谓集团首犯李某的弟弟李俊某的指控,将其无罪释放。
本案经过数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变更起诉、四次庭前会议,由最初的20名被告人、40起主要犯罪事实、10项罪名,最终变更为19名被告人、24起犯罪事实、6项罪名。
2016年3月23日,界首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某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判决后不久已经释放。
五、非法采矿六百万判处缓刑之辩
《宿州疯狂采石场:夜晚“复活” 暴利数十万》一文引发社会对宿州地区非法采矿事件的高度关注,中安在线、凤凰新闻等媒体对此均进行了转载,本案也因此被牵出。宿州市埇桥区国土资源局因本案的事实向孙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513.8413万元,罚款128.4603万元并扣押三台价值数百万的挖掘机。王亚林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此案后,向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出具《关于孙某涉嫌非法采矿罪的侦查建议》,建议侦查机关对正在进行非法开采的行为人进行询问,及时、全面收集相关证据。侦查机关接受了建议,收集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在审查起诉期间,辩护人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递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与承办检察官两次交换意见时间长达三小时。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孙某非法采矿折合人民币5138413元提起公诉,辩护人向公诉机关提交两份辩护意见,案件退查两次,两次退查的结果均有利于被告人孙某。
本案经两次庭审和多方沟通,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7作出判决: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7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5万元。对于同一非法采矿行为,因法院认定的犯罪数额远远小于行政机关认定的数额,故行政机关处罚依据的事实错误而行政处罚必须撤销。至此除被告人获得人身自由外,由行政处罚的642.3万元降为刑事判决的105万,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37.3万元。
六、副厅级官员受贿80万,无法定从轻情节判刑三年半
2015年7月,在侦查初期介入此案。辩护人经交涉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否定其中指控的受贿20万元,发现侦查人员将证言中的行贿“18万元”擅自涂改成“20万元”。本案经两次开庭审理,安庆市某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作出判决,判决中认定本案无法定从轻情节,对于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所有辩护意见都不采纳,但判刑只有三年六个月。个中奥妙,不言自明。
七、“女贼”偷出来的厅官受贿案(胡沅受贿案,罪轻辩护,一审不采纳)
2015年8月介入此案,本案一审历时一年多办结。女贼房云云为立功,举报失主安徽省银监局原副局长胡沅涉嫌经济犯罪,很快胡沅夫妇被采取强制措施。王亚林律师担任胡沅受贿案一审辩护人,胡沅案一审经过了一次庭前会议和三次开庭才做出判决。2015年12月3日,在一审审理的第一次开庭时,辩护人以一审合议庭曾经审理过涉嫌共同犯罪的张瑞红(系胡沅妻子)的案件以及法庭程序上的不公正为由,申请合议庭全体成员回避;2016年1月6日第二次开庭,法院驳回了辩护人的回避申请;2016年5月9日,第三次开庭审理。2016年9月3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胡沅受贿14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7年。胡沅现已经上诉,王亚林刑事辩护团队成员徐朝律师担任胡沅二审辩护人,张世金律师担任张瑞红二审辩护人。
八、泰国“强奸案”(无罪辩护,一审不采纳)
某少男、少女相识并相约看电影、吃饭,互发极为淫秽的视频。女方和朋友相约去泰国旅游并同意男方一同前往。出国前夜,二人在男方车上发生性行为。但第二天在泰国,二人再次发生性行为后,女方翻脸称男方强奸,并在回国后报案。辩护人根据男方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资料,认为指控强奸的证据不足。2016年12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男方有期徒刑四年。目前,本案已经上诉。
以上案例再次说明,刑事辩护不是摆设,不是可有可无。我们坚信,庭审中心主义下,我们的司法审判会有实质性的进步,刑事辩护大有可为。
2017/1/1 于金亚太律师机构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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