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罪名及量刑一览表
浏览量:时间:2016-09-19
( 陈小梅律师 金亚太律师机构专职律师 法律硕士 )
罪名 |
罪状 |
量刑 |
立案追诉标准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为他人虚开 为自己虚开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 介绍他人虚开 |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金; 2、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 3、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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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 或 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
数额较大:虚开税款数额50万以上 数额巨大:虚开税款数额250万以上 其他严重情节:(1)因虚开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以上的;(2)其他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因虚开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150万以上的;(2)虚开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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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伪造票(假票)
出售伪造的票(假票) |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金; 2、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 3、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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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份以上 或 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 |
数量较大:发票100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50万以上。 数量巨大: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金额累计250万以上。 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的发票60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30万以上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的发票300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200万以上的;(3)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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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出售主体不合法:税务机关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之外的人
主体合法:有权出售的税务工作人员(仅仅争对明知行为,过失不构成此罪)
(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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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金; 4、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 5、数额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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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份以上 或 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 |
数量较大:发票100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50万以上。 数量巨大: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金额累计250万以上。 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出售的发票60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30万以上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以上的;(2)出售的发票300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200万以上的;(3)出售的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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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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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不合法的购买(仅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一般纳税人)
(2)手段不合法的购买(不按法律要求的程序)
(3)从无出售权的单位与个人购买(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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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下的罚金。 |
25份以上 或 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 |
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印刷、复制、石印、描绘、拓印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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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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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盗窃罪、诈骗罪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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