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那些事(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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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那些事(之三)
----他只想要一个无罪判决
2015-12-30 信息时报讯记者何小敏报道:20支仿真枪,让小商贩王国其的命运几经波折,从刑期变更到检方撤诉,都不是他想要的,他只想要一个无罪判决。该案被清华大学评为2015年“十大无罪案件”之一。
一、从10年刑期到取保候审
2009年10月,在广州一德路售卖仿真枪的小商贩被警方抓获。2010年3月,越秀区检察院对王国其提起公诉,认为王国其非法买卖、运输枪支,一共20支。同年5月,王国其获刑10年。王国其不服提出上诉。
2010年12月,广州中院二审驳回王国其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中对枪的认定依据公安部2008年公布的相关规定,其中有16支“具备枪支性能”、“具有致伤力”,因而被认定为真枪。
王国其难以接受这样的判决,他的辩护人周玉忠律师也一直坚持为他申诉。周玉忠认为,王国其的“上线”所经营的枪形物与王国其售卖的枪形物相同,其上线涉案数额巨大,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并未涉及非法买卖枪支。
2012年8月,已经入狱两年的王国其迎来了转机,广州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启动了案件的再审程序。 广州中院再审判决,以社会危害性小,认罪态度好,对王国其作出了改判,将其刑期降为4年。由于改判的刑期在法定量刑以下,依法需报省高院复核、最高院核准。2013年,省高院复核后,案件再次逆转,同年10月18日,王国其以中止执行、取保候审的名义出狱。
二、不服撤诉处理誓要无罪判决
但案件并未就此终结。2014年6月4日,广东高院撤销广州中院再审判决,发回越秀区法院再审。再审期间,越秀区检察院以案件证据发生变化为由申请撤回起诉,越秀区法院于2014年11月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但在周玉忠看来,撤诉后从理论上讲,还有重新起诉的可能性。于是他又提起了上诉。2015年9月12日,广州中院裁定撤销越秀区法院裁定,案件发回越秀法院重审。
三、 申请国家赔偿何其难
2016年1月26日,王国其拿到了越秀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称:“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2016年2月28日,王国其提出国家赔偿申请,4月20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是否赔偿,目前尚无结果。
综上,笔者认为,不出意外,王国其必然会获得国家赔偿。但是,一起错案对王国其的伤害特别巨大,试想一个人有多少个四年呀!这不仅有长时间的煎熬,更有对人身心的摧残!因此,坚决贯彻“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尤显得十分迫切及重要。相信,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实施,实现“疑罪从无”成为常态,冤假错案越来越少,每个案件都得到依法公正的处理已不再是梦。
作者:亓林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辩分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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