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从侦查老兵到律界新兵

浏览量:时间:2016-07-20

从侦查老兵到律界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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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运坤,金亚太律师机构有组织犯罪辩护业务部主任   

时光荏苒,17年转瞬即逝。19997,我毕业于公安大学,就职于合肥市公安局,实现了从学生到警察的转变。在各级公安领导的关爱下、战友们的帮助下,我牢记“忠诚、公正、尚学、奉献”的合肥公安精神,不断开拓知识视野、提升能力素质、总结经验教训,使自己逐步走向成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其间,曾被公安部两次抽调办理部督专案,先后前往西藏、青海,参与部督专案的侦办工作被公安部授予个人二等功一次;后又参与省厅或市局督办的一批影响重大的专案被安徽省公安厅评为业务能手一次,被合肥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三次,个人嘉奖四次,优秀公务员三次,岗位标兵两次。

荣誉值得珍惜,但更值得珍惜的是,在各级领导的教育下,在工作岗位的历练中增长的才干,它将成为我人生的不动产。一是长期从事侦查工作中养成的法治思维、证据意识和分析调查能力;二是长期从事维稳工作中养成的风险防范思想、关口前移意识和捕捉信息的能力;三是熟悉市局刑侦、经侦、禁毒、治安等公安各部门的业务骨干或专家型人才,便于随时学习、请教有关专业知识。

有人说,警察和律师彼此仇视,但我却认为两个群体在思想上相通,在感情上亲近。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和努力,警察和律师都是法治社会中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人。从警期间,夜以继日分析案情拟定侦查方案,兢兢业业挑灯苦读研习审讯技巧,千里调查取证形成证据锁链,不都为了还原事实,现个案公平正义吗?而律师从案件诉讼策划、证据收集、庭审辩论、交叉询问,还不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接近事实真相、维护公平正义吗?从警察到律师,改变的是职业,不变的是那颗赤诚之心!

    辞去警察作律师,并非因为对原有工作的不满,亦不是为了所谓的高收入,而是基于不惑之年对自我重新审视之后的定位——“只适合做事,不适合做官”

实现丰满的人生,寻找远方的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已是我多年的梦想!诚然,自身的素养、文化、技能距离律师职业的要求还相距甚远;很多领导、长辈、朋友也都认为要慎重选择。但我认为,心中有了梦想,就要勇于实现,只有先走在路上,才有圆梦的希望。不论风雨、不管对错,不求无憾,但求无悔!

  深知,从警察到律师,不仅是职业的转变,是视角的转变,从有规律到无规律的转变,从稳定到漂泊的转变,从有组织到“自由人”的转变更为重要的是从侦查思维到辩护思维的转变。律师法律服务主要涉及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方面。在加入律师职业后,我时常问自己“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当事人?”以前所具有的侦查技能显然不能满足现在的需求。“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而目前我只能用真诚、认真、辛劳和汗水,聊以弥补自身知识、技能的差距。值得欣慰的是,我加入了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的金亚太刑辩团队,并师从著名律师王亚林。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从恩师的教导中、从团队的合作中,不断汲取营养、实现自我提升,贯彻金亚太“人和共创完善、执着成就经典”的宗旨,弘扬金亚太精神、凝聚金亚太力量,为我的当事人提供立体化、全程性的法律服务,为社会主义法治进步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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