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律“医生”
浏览量:时间:2016-04-22
律师: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律“医生”
作者:吴晓凡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很幸运,在司法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加入了律师这个大家庭。如今跟着师父学习也四月有余,我的思维和业务也好像从冬天寒冷而僵硬的手足无措中逐渐解放出来,脱下冬衣、伴着春风,慢慢的可以活动开了。有一回和一个老朋友吃饭,他捧我场说:“我平生最羡慕的就是医生和律师这两个职业,曾经我也是学霸,但是这两类职业的书,我连一句话都读不通,你真是太厉害了!”。的确,医生从询问病情、检查病灶,到制定治疗方案、治病康复的治病程序同律师办案如出一辙。律师运用法律“治疗”当事人的问题,依法治国,首先当从每一个当事人,每一个案件“治”起。
一、倾听“患者”主诉,把自己放在委托人的位置
无论是解答咨询、起草文书还是参与诉讼,律师都应把自己置身于委托人的位置,为委托人服务,正如医生倾听患者的对症状的主诉一样。律师的委托人意识,是通过自己的工作,找出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事实、证据,而后在法律的框架内,提出最有利于委托人的观点和方案。医生在与患者的沟通中,充分感知患者的主要病痛,站在患者的角度理解他们急于解决病痛的心理,通过专业知识的运用,为他们排除病灶。当事人委托律师,同样期望律师能最快、最好的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化解权利义务的矛盾。律师应当找到工作的基准,感同身受,理性地运用法律将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
二、明确“病因”,制定办案目标
如同病急乱投医的患者,有时委托人想要客观而准确地提出自己的目标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有些委托人往往针对委托事项滔滔不绝地谈论自己的看法,可能有意识无意识地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这就要求我们律师必须具有清晰的目标意识。我们无法要求每一个委托人都能一针见血地点出问题地关键所在。有经验的律师对委托人的观点、意见和分析不会照单全收,而是通过仔细的分析调查,找出关键“症结”所在,发现委托人真实的意图和目标,为他们提供最佳的“治疗”方案。
诉讼程序就如同程序缜密的外科手术,规范严谨,固然可以从根本上治疗疾病,解决问题,但必然占用司法资源,增加成本。而普通的感冒咳嗽可能只需要打针吃药即可痊愈,效率高且成本低。因此,是不是所有委托人的委托事项都需要开启诉讼程序来解决,这当然是否定的。法律就是通过设定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来规制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每个法律人都清楚,裁判的目的并非裁判,而是通过公正合理的运用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功能,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所以,一些并不重大影响权利义务的案件,通过诸如打针吃药的民间调解或者法院调解的手段处理,既有利于矛盾解决,又节省了司法资源,也同样大为可取。
律师的目标意识,就是要矫正委托人错误的目标,准确定位委托人的真实意图,明确“病因”,在法律可行性的范围内,为委托人制定最佳的化解矛盾的“治疗”方案。
三、透过“病痛”表象看本质,保持执业独立、预防职业风险
客户为什么要找律师,正如病人为什么要找医生一样。如果一个病人对自己的病症非常清楚且对治疗很有把握,那他们根本就不要找医生。委托人聘请律师也正是相信和希望律师这样专业的“局外人”能够独立地发表专业意见和提供解决方案。
正如上述所说,委托人在向律师陈述事实时,往往会滔滔不绝地谈论自己的看法,充斥着自己的主观臆断和与案件无关的内容,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律师要做的就是“跳出来”,从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客观独立地梳理委托人的思路,整理案件焦点。要从委托人提供的材料中准确提炼出必要、重要的关键信息,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有一个客观独立的法律评价。就好比医生治疗患者的病灶,不可能仅听患者的主诉,而是要依据客观的检查报告结果,对症下药,出具最佳的诊疗方案。职业的独立性要受到专业知识、技巧、耐心、勇气等多方面的挑战。
如果不能独立客观的评价案情,而是被委托人牵着鼻子走,职业风险将大大增加。表面上看,职业风险似乎只反应了一个律师的做事风格和工作习惯,可能与其法律知识和水平高低并无直接关系。但是,究其实质,还是一个思维方式和职业意识的问题。透过表象看清本质,独立客观谨慎地处理案件,就是要求律师在为客户“佩戴氧气面罩”前,应当确保“氧气面罩佩戴正确且能够独立工作”,化解“医不自治”的咒语,用法律“治疗”每一个案件,为依法治国的进程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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