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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王成忠一案第二次开庭三大疑问

浏览量:时间:2021-04-19

网传一张出庭通知书,刷爆法律圈,庭审播放量(900w+)的法官王成忠徇私枉法一案第一次开庭(2019年4月30日)后,将近两年第二次通知开庭(2021年4月20日)。

疑问一:第二次开庭是补充开庭还是宣判?

疑问二:审判长张太范(2020年3月18日)已经调走,谁来开庭?

疑问三:判决结果?

关于疑问一,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遵守效率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只开一次庭,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根据审判惯例,结合法律规定,没有新的证据、事实的情况下,一般第二次开庭就是公开宣判。

关于疑问二,根据《新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庭审结束后、评议前,部分合议庭成员不能继续履行审判职责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更换合议庭组成人员,重新开庭审理。

评议后、宣判前,部分合议庭成员因调动、退休等

正常原因不能参加宣判,在不改变原评议结论的情况下,可以由审判本案的其他审判员宣判,裁判文书上仍署审判本案的合议庭成员的姓名。”

王成忠一案审判长系正常调动,若不改变原评议结论,可有其他合议庭成员宣判。若真如此,本案很可能出现历史上第一份审判长已不是法官了,但仍署其名字的裁判文书。

关于疑问三,根据《刑诉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

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审三种结果,维持原判、依法改判、发回重审。本案三种结果可能性大小依次为:发回重审<维持原判<改判。

对于发回重审和维持原判不做评价,对于改判,目前可能出现的结果如下:无罪、实刑改缓刑、定罪免刑。

法官王成忠一案宣判倒计时,结果如何,我和诸位一同期待。

作者:高正纲、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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