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妥善处理获取缓刑
浏览量:时间:2021-03-30
蔡鹏律师于近期办结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处、轻伤两处的故意伤害案件,在和家属密切沟通后,蔡鹏采取求稳不求速,务实不务虚的案件办理策略,稳扎稳打、逐步推进,最终取得了可预测范围内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结果。
本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及报捕审批均以妨害公务罪为涉嫌的罪名,但蔡鹏律师于案件承接之前,接待家属咨询沟通时已经敏锐地意识到本案存在检察院更换罪名的可能并告知家属。果然,在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后家属得知公诉罪名变更后确实对当事人更为不利遂及时委托蔡律师介入案件提供辩护服务。
蔡鹏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查阅全案卷宗并现场观看随案移送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在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后及时约见了承办检察官交换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观点,双方甚至提前展开了“辩论”,探讨时间长达一个小时。在得知公诉人的立场、观点和意见之后蔡律师结合本案证据制作了阅卷笔录和细节提取资料,在事务所内组织在高校认知的专家、博士以及专业律师等进行了案件研讨并将研讨结果及时告知家属。经研讨和与家属的沟通之后蔡律师制定了关于自首情节认定、赔偿和解情节认定、时机恰当时认罪认罚以及在开庭前与承办法官详细沟通适用缓刑意见等办案步骤和具体思路并逐一推进落实。
最终经稳妥推进上述办案思路,本案公诉人于开庭前认可当事人自首情节存在、认可主观方面为间接故意、同意具备条件时可以适用缓刑并变更了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此后蔡律师陪同家属经过多次协商达成了与被害人之间的赔偿和解,取得了谅解书;也陪同当事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由于本案在庭审前蔡律师已经和承办法官认真沟通过各项工作的思路,且相应工作也是在建立在获取法院许可及支持的前提下开展,故经庭审陈述辩护意见后法院当庭宣判对本案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五年,判决当天下午当事人走出了羁押数月之久的看守所得以和家人团聚。
由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三年以上,故本案成功在可研判范围内争取到了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结果,同时亦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的权益,至此本案圆满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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