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动态

安徽通报两高校违纪 定远县原副县长涉贿被查 滁州、蚌埠、宣城等地大波官员违纪遭集中通报

浏览量:时间:2016-04-30

安徽省委教育工委通报两起省属高校违纪问题

近日,安徽省委教育工委通报两起查处的省属高校违纪问题,分别是:

一、蚌埠医学院体育艺术部主任陆坤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以来,蚌埠医学院体育艺术部依托龙湖体育馆对外承接相关文体商贸活动,活动主办单位缴付体育艺术部76000元,体育艺术部未上缴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形成“小金库”。截至2016年1月16日,体育艺术部合计支出加班劳务费等74557元,结余1443元。体育艺术部主任陆坤对利用“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负有领导责任,鉴于陆坤能配合调查,主动认错,已将违规收费76000元全额退缴学校财务。经蚌埠医学院党委决定,给予陆坤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安徽科技学院辅导员徐建科占用学生助学贷款问题。2012年1月,徐建科从安徽科技学院财务处代领所在学院学生助学贷款,直至2015年11月才发现有2名学生贷款未及时发放,历时3年10个月,涉及金额12000元,违反了廉洁纪律。经安徽科技学院纪委研究并报校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建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院校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章作为提高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把党纪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校纪委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滥发津贴补贴等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省教育纪工委)

定远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杨锋平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

4月27日,记者从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该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犯罪的定远县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杨锋平立案侦查。

杨锋平简历:

杨锋平,男,汉族,1963年生,定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历任定远县连江乡财政所会计、副所长,张桥区财政所副所长,连江乡党委副书记兼财政所长,连江镇经委主任,连江镇党委委员,张桥镇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高塘乡党委副书记,高塘乡乡长、党委副书记,高塘乡党委书记,高塘乡党委书记、乡长,炉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定远县政府副县长、炉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定远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炉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定远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定远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农美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定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农美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定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滁州: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扬子路派出所原所长盛军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和收受礼金问题。扬子路派出所原所长盛军、民警甘超、马飞、朱江违规接受辖区游戏机店店主的宴请,并收受金额1000元-9000元不等的现金和购物卡,为其从事赌博经营活动提供关照。琅琊区纪委给予盛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甘超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马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二、全椒县农村能源推广站站长孙文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孙文平在任农村能源推广站站长期间,从沼气项目售后服务费中违规支取40000元,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绩效奖和劳务费;先后两次以授课费名义发放单位职工津补贴共计31200元。全椒县纪委给予孙文平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三、明光市发改委驾驶员于洁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元旦期间,明光市发改委驾驶员于洁私自驾驶单位值班车辆去亲友家吃饭。明光市发改委给予于洁记过处分,追缴燃油费50元,扣发车辆行驶安全奖300元;给予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梅兴无(主持工作)警告处分。

四、天长市天长街道园林社区副书记赵培凤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6年1月25日,天长市天长街道园林社区副书记赵培凤在未向主要领导报告的情况下,与社区计生专干到超市违规公款购买300元购物卡慰问计生服务对象。天长市天长街道党工委给予赵培凤党内警告处分。

滁州:通报两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进行责任追究案例

近期,滁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定远县、来安县医疗卫生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

定远县5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及有关人员收受药品回扣违纪违法问题,先后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9月,定远县纪委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卫生局副局长徐飞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2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定远县分管卫生系统工作的副县长陈广立诫勉谈话处理。

来安县5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及药品采购人员收受药品回扣违纪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3月,来安县纪委给予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俊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副局长陈雨行政警告处分。

宣城: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精神典型问题

一、郎溪县新发镇涧西村党总支书记杨秋海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3年1月至12月,杨秋海在担任涧西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村里开支违规招待费用总计31090元。2015年8月,村干部将违规招待费用退还村级账户。2016年2月29日,新发镇党委给予杨秋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郎溪县新发镇庄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夏士龙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夏士龙在担任庄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村里开支违规招待费用总计53283元。2014年12月,村干部将违规招待费用退还村级账户。2016年2月29日,新发镇党委给予夏士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广德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徐祖成在为儿子操办婚礼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0月,徐祖成在为其子操办婚礼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00元。2016年3月17日,广德县纪委给予徐祖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四、广德县水务局综合办公室主任雷家龙在为儿子操办婚礼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0月,雷家龙在为其子操办婚礼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00元,2016年3月17日,广德县纪委给予雷家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五、泾县住建委规划股股长许正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许正祥在担任县住建委城建股副股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人期间,未经批准出境前往港澳游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27400元,以及HUGO BOSS牌西装一套、苹果牌笔记本电脑一台;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共计收入36.02万元。纪律审查期间其主动上缴了违纪所得。2016年2月29日,泾县纪委给予许正祥开除党籍处分。

六、泾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正山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12月14日,胡正山因其子生病,电话调用警车接送其子到医院就医,后又于当日多次利用该警车接送其子上下学。2016年3月22日,泾县纪委给予胡正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七、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徐征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经徐征兵审批发放加班费共计86900元。2015年9月该局主动上缴违纪款至县财政。2016年3月22日,泾县纪委给予徐征兵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蚌埠: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蚌埠市第十四中学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8月,市第十四中学以研学名义组织29名教师赴江西庐山三日游,并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13930元。2016年3月16日,高新区党工委给予该校校长纪桂军、党支部书记房兴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秦延怀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旅游人员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对该校公款旅游违纪行为全区通报。

二、怀远县经信委主任、党组书记李文志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5年1月—5月,李文志违规接受怀远某私企为其支付出差住宿费用1500余元和手机话费1800元。2015年12月21日,怀远县纪委给予李文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龙子湖区解放街道违规发放绩效考核奖励等问题。2010年至2011年,该街道违规给宋庄村两委会工作人员发放绩效考核奖励、工资等27.5万元。2016年1月4日,龙子湖区监察局给予该街道党工委原书记余保明撤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处分;2016年3月17日,龙子湖区委撤销余保明区委委员职务;2015年12月28日,龙子湖区纪委给予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葛国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固镇县商务局党组书记乔振稳违反清房工作纪律问题。在2013年—2014年全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期间,乔振稳故意不填报居住的文化馆公房和自建房信息,且自1993年2月以来未交纳该公房房租。2016年1月,固镇县委给予乔振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收缴房租近1.3万元,上缴国库。

五、蚌山区燕山乡徐桥村村委会原主任王世刚收受财物等问题。王世刚任徐桥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拆迁区域内违规建房屋4200平方米,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村民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7000元。后王世刚根据要求将违建房屋全部自行拆除。2015年12月25日,蚌山区纪委给予王世刚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六、市经济开发区湖滨社区雪华村违规发放过节费及津补贴问题。2013年元月至2014年9月,该村违规给村“两委”干部发放过节费和各项津补贴共18笔86100元,其中村党总支书记赵世春和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骆秀超各违规领取1.23万元。2016年2月23日,市经开区党工委给予赵世春、骆秀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所得。

七、固镇县城关镇党委原副书记、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厉思政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厉思政为女儿操办“升学宴”,收受城关镇、县行政执法局及环卫局工作人员24人共6900元礼金。厉思政还存在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并造成交通事故问题。2016年3月14日,固镇县纪委给予厉思政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安徽省纪委、人民网安徽频道、安徽高层参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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