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院长:对律师辩护意见当庭决定是否采纳
浏览量:时间:2016-01-27
四川省高院院长:对律师辩护意见当庭决定是否采纳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今天表示,对律师辩护意见,当庭决定是否采纳。
今天下午,王海萍代表四川省高院向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作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介绍司法改革工作时,王海萍说,四川全省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她举例说,成都等地法院在试点工作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大力推进重要证人、鉴定人员等关键人证出庭作证,强化当庭质证、认证,审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件213件,依法排除非法证据。
王海萍说,对律师辩护意见,当庭决定是否采纳,充分发挥律师在引导证人出庭、查明案件事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来源: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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