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刑法学界值得关注的十本中文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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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刑法学界值得关注的十本中文论著
作者:翟灰灰编辑 来源:规范刑法学
编者按:2015年刑法学界涌现多部著作,一起来看看吧,排名不分先后。
1.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社会转型与刑法理论的变迁》,劳东燕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10月版。作者单位:清华大学
内容简介:
本书以风险社会为基本背景,采取动态的视角来探究刑法规范与制度的演变及其实质。上篇着眼于宏观层面,在梳理风险社会理论与刑法体系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对刑法体系所经历的重要变动做出勾勒,并就我国刑法理论该何去何从的问题表达了看法。风险社会中,刑法体系始终面临如何在权利保障与风险控制之间保持平衡的问题。刑法的预防走向对形式法治构成重大威胁,有必要在正视预防的前提之下,强化刑法内部的保障机制与宪法上基本权利的制约作用。下篇做的是专题性的探讨,由因果关系、故意、危害、不法、罪责、违法性认识等基础概念或制度切入,具体揭示其意义与功能所经历的重大变化,并就如何推动相关理论的发展以呼应风险社会的需求,在法教义学上提出对策与建议。本书试图在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两种研究范式之间保持某种平衡。相对而言,上篇社科法学的色彩较浓,下篇则以法教义学的范式为导向,期待能既兼顾刑法理论的宏大构建,又注重探析刑法中的具体制度。
2. 《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展开》,周光权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6月版。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于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立场,分别讨论了行为无价值论视野中的主观违法要素、法益观、违法性判断基准、客观归责理论、未遂犯与不能犯、偶然防卫、共犯论、刑罚论等问题,并对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命运加以分析,特别强调在当代中国转型社会,为防止失范,必须突显行为无价值论的特殊意义。
上述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梳理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之间的争论,揭示行为无价值论与我国立法、司法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推进中国刑法学派的形成。
3. 《准中止犯研究》,袁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3月版。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京师刑事法文库102:准中止犯研究》提出“准中止犯”概念和制度的引入,不仅是我国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实践需要,也是我国刑法基础理论贯彻和犯罪理论体系完善的需要,有助于深入贯彻中止犯的理论根据、刑法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严密我国犯罪停止形态理论体系,推动刑罚目的的实现。
4. 《责任刑与预防刑》,张明楷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5月版。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内容简介:
《责任刑与预防刑》是张明楷教授法律解读书系中的第四本。本书通过详实的案例和深入的分析,对刑罚体系中的两大类别——责任刑与预防刑进行了细致的对比。本书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具有很强的思辨性,体现了作者深厚的法哲学、刑法理论功底,适合对理论感兴趣的读者阅读;二是具有极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对于刑法实务工作者比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在刑事案件中适用相应的刑罚具有参考价值。
5. 《刑法学的现代展开II》,周光权、陈兴良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11月版。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内容简介:
《刑法学的现代展开(Ⅱ)》沿袭了《刑法学的现代展开》的整体风络,对刑法学重要原理、核心范畴进行深入分析。在导论部分,对于我国刑法学如何处理生活经验和规范判断的关系、如何考虑时代特点、如何对待欧陆理论进行了初步讨论;然后,依次围绕刑法的机能、刑法的解释、罪行法定原则的理解和适用、犯罪论体系、客观归责论、身份犯、死刑限制、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等专题分别进行了研究;最后还对刑法学如何从刑事政策学中汲取理论滋养作了深入思考。两位作者(陈兴良、周光权)学术视野开阔,始终站在学科前沿,精心梳理刑法学争论要点,积极推动刑法“学派之争”,紧密结合司法实务尤其是疑难复杂案件、指导性案例,全面揭示者隐国刑法学的最新研究进展。本书对于刑法学界近十年来关于三阶层和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建构、实质解释和实质解释论、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论等重大问题进行的论争予以积极回应,对相关复杂问题的解决也提出了精到见解,对于推进我国刑法学的整体发展水平有重大参考价值。
6. 《刑法各论精释》,陈兴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9月版。
内容简介:
本书是陈兴良教授组织编写的一部刑法各论的专题性著作。经过参与编写者长达数年的不懈努力,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之际,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的内容终于最终完成。刑法各论是刑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对于刑法总论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对于刑法各论的重视程度。这当然是与刑法总论所具有的学术性、体系性和逻辑性有关的,刑法总论更能够激发学者的理论冲动与研究热情。相对而言,刑法各论是以个罪为本位的,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个案性和实践性。如果只是从法条出发,进行理论性的逻辑推理,显然难以对刑法各论作出精确的阐述。刑法各论的研究要求贴近司法实践,因此也就要求对于司法实践定罪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具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并能够从法理高度对此加以回应。只有这样,才能使刑法各论的研究摆脱简单的法条解读的窘境。应该指出,随着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不断向前推进,刑法各论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可以说,刑法各论是我国刑法的知识增长点。
7. 《刑罚伦理》,曾粤兴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9月版。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内容简介: 本书以新的研究方法,从新的研究视角,全面系统而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刑罚的伦理属性,指出“伦理是刑罚的血脉和灵魂”,从制刑、量刑到行刑,应当追求公平、正义、谦抑、人道、宽容、中庸等价值原则,认为和谐是刑罚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中庸与人道是达至和谐的基本价值原则,有伦理温情的刑治才能获得社会的公信和敬仰,在此基础上,对刑治的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
8. 《构成要件论》,蔡桂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6月版。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内容简介:《法律科学文库:构成要件论》主要讲述了,通常而言的作为犯罪成立首要条件的构成要件,是狭义的不法构成要件。探讨学理问题时,需重视法律规定并充分展开逻辑思考,以达致体系性和功能性思考这两者的协调。如何在古典体系和之后的体系之间做出抉择,决定了构成要件论的走势。在新古典与目的论结合体系的修正性方案那里,针对构成要件故意的“回旋飞碟”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这种三阶审查方案,和不法、罪责这种两阶犯罪构造,可以并行不悖。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对整体行为的评价性要素、客观归属论、被害人同意一元论等皆属于构成要件实质化的内容。
9. 《刑法解释的利益平衡研究》,李翔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7月版。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内容简介:
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关注度一直高居不下。刑法修订、刑法立法解释与刑法司法解释在刑法制定、修改和适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刑法典与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事实沟通的桥梁。通过确定三者功能定位,对三者界限进行清晰厘定,从而使得司法解释、立法解释和刑法修订在刑事法律制度中各归其位,各司其职。
刑法解释的过程即是利益衡量的过程,刑法解释意味着在具体的案件中实现法定的价值判断。作者主张刑法解释应当坚持利益衡量的方法,如何实现各利益需求的合理化是本书的重点研究内容。作者从刑法解释权配置、刑法适用解释下的利益平衡需求、刑法解释的价值判断与利益需求、刑法解释的利益平衡等方面详细展开阐述。结尾提出了实现各利益需求合理化的几点建议,即从立法层面对刑法解释主体进行权力制衡,在司法层面对刑法解释主体进行利益引导,以判决公开促使刑事审判从重刑法解释向重刑法论证转变。
《刑法解释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超越了刑法解释的方法和立场之争,以价值判断为先导,构建了刑法解释利益需求合理化的路径。
10. 《贪污贿赂渎职罪解释论与判例研究》,陈洪兵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4月版。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内容简介: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间不是对立、排斥关系,而是包容、竞合关系。两罪之间的关键区别并非在于有无永久性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类似于盗窃罪与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之间的区别;具体而言,界定两罪应从挪用行为对于单位公款利用可能性的妨碍程度、挪用金额的大小、挪用时间的长短、挪用人本身的财力大小、公款的风险性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携款潜逃、平账、不入账等因素,只是判断的一种资料,不能绝对化;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只要客观上没有还,就属于“不退还”;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只需评价为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不退还的,可以贪污罪判处死刑;不是自己控制支配下的公款,只可能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长期挪用公物的,应该且能够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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