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5年来82人因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王亚林刑辩团队一年之内办理三起)
浏览量:时间:2015-12-21
安徽5年来82人因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
编者按:5年来,因刑事执行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被立案侦查的65人中,王亚林刑辩团队曾经在一年之内办理过三起监狱司法行政机关党委书记受贿案。第一位姓吴,被指控受贿130万,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之后,他提出来有刑讯逼供。退查时,侦查机关出具了立功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这个立功材料,辩护律师将会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该案一审认定受贿130万,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第二位党委书记是吴书记的前任,姓夏,案发时已经提拔为上级省直单位的党委委员,一审其不认罪,又不敢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结果一审认定受贿6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审时王亚林刑辩团队介入,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而且要求对他因为殴打而受到严重影响的听力进行鉴定。辩护律师还向其中一名行贿人调查取证,证明侦查机关讯问时,打断了他的一根肋骨。后来二审法院认定了立功情节,改判有期徒刑九年。
第三位党委书记也姓夏,是位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先行许可对其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并在侦查一段时间后才提请市人大代表常委会会议予以确认。检察机关指控受贿68万元,一审法院认定其有立功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夏某没有上诉。
人民网合肥11月17日电(韩震震)11月17日,在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作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年来受理审查案件5万多件
在报告中,薛江武介绍了2011年以来安徽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份,安徽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中,省市两级院已全部设立刑事执行检察机构,同时设有监所派出院4个(省院派出3个、合肥市院派出1个),105个县区院中已设立监所检查科79个,配备刑事执行检察人员449人,承担着对80个看守所1.4万余名被羁押人员、20个监狱5万多名在押服刑人员,以及3.8万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刑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察任务。
为切实防止“花钱买刑”、“提钱出狱”、“前门进、后门出”等现象发生,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和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2177件,审查减刑、假释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44289件,派员出席减刑、假释法庭1124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2780件。
五年来,安徽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对社区矫正的监督,累计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5652人,经建议被收监执行775人,2014年全省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1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有效监督、积极应对突发事件,2012年以来,共开展被监管人死亡检察194人(其中正常死亡180人,非正常死亡14人),未发生一起因被监管人死亡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5年来82人因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
薛江武在报告中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纠正违法无“禁区”,始终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零容忍”。五年来,针对检察发现的各类刑事执行违法问题和监管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4703件。
同时,严肃查处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五年来,安徽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78件8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1件6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8件17人。
先后查办了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包括前后两任原党委书记夏立新、吴其伟在内的27名民警职务犯罪窝案,阜阳监狱原党委书记夏立保等11名民警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受贿窝案,天长市看守所原所长唐来福等4名民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窝案。
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严格规范“有钱人”“有权人”刑罚变更执行,检察机关对全省3924名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逐一登记建档,逐人进行审查、共提出纠正意见116件,监督法院撤销戴建桐等减刑、假释裁定3件,对97名“三类罪犯”和群众有反映的罪犯进行了重新体检,经检察机关建议收监执行罪犯30名,其中包括2名原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
同时,在专项活动中,安徽检察机关先后查办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关的职务犯罪案件18件18人。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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