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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了,司法救助制度救了多少人?

浏览量:时间:2015-12-09

两年了,司法救助制度救了多少人?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实施近两年后,司法救助制度在全国基本建立。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中央政法委获悉,在2014年和2015年,中央财政每年下拨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分别安排17.7亿元和22.4亿元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据统计,2014年,各地实际使用救助资金16.6亿元,救助80042名当事人。

2014年1月,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6部委联合印发《意见》,明确提出对受到犯罪侵害导致死亡、重伤、严重残疾、急需医疗救治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受到打击报复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

国家司法救助的标准是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作出细化规定。具体到每一起案件的救助金额,要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但救助金额均不得超过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

国家司法救助一般要经过告知、申请、审批、发放四道程序。当事人也可根据自身实际,直接提出申请。办案机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审批意见,并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金。
此外,《意见》还明确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拒绝配合查明犯罪事实的、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导致的等6种情形,一般不予救助。

中央政法委队建室主任许尔锋说,截至去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了规范、可操作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还积极给予资金支持,2014年和2015年,中央财政每年下拨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分别安排17.7亿元、22.4亿元用于司法救助。所有省级财政、95%的市级财政、93.4%的县级财政,均把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许尔锋还透露,下一步中央政法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诉讼费减免、社会救助等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各项救助政策的集合效应,共同兜住社会保障底线。同时,加大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切实解决部分地方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

此外,各地政法机关、财政部门将细化各类案件的救助标准,解决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同案不同助”的问题;缩短救助审批、资金发放的时间,提高救助的及时性;逐步公开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救助理由,提高救助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作者: 邢丙银 来源:一号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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