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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审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浏览量:时间:2015-11-09

最高法审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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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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