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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捐反转剧,何时得剧终?

浏览量:时间:2015-10-22

骗捐反转剧,何时得剧终?

相信不少人看过那几分钟的新闻采访视频。虽然视频中名叫李娟的女子受伤的患处打上了马赛克,但是李娟在换药时疼的撕心裂肺的痛哭声和绝望的眼神,都曾牵扯动很多人的心,可以称得上闻者落泪。受这么重的伤已经足以让很多人动恻隐之心。更何况,其男友张宏宇还称李娟之所以受伤,是因为在下班回家途中见到两条恶狗在追赶一名小女孩,李娟为了保护女孩,自己在驱赶恶狗的过程中被恶狗攻击,啃伤四肢。

伤者的男友还动情地说过:“我们只希望这个女童能站出来,至少说一句谢谢吧。”

新闻报道一出便得到各路爱心人士的火速响应,纷纷出动募捐,不过两天便募集了超过80万余元的善款,送到李娟一家人的手中。

本是一个还挺正能量的故事,网友在还纷纷谴责被救小女孩的家人不出面感谢李娟一家呢,故事就迫不及待地反转了——伤者男友承认救人被咬伤故事系编造,反而正式李娟的男友张宏宇自己饲养的狗咬伤了李娟。

事后媒体采访张宏宇,问及他为何这么做时,张宏宇称,因为家里的钱实在不够李娟看病了,就想要求助媒体曝光获得募捐,但也没想到反响寥寥,于是只好想办法在媒体的爆料情节中添油加醋称李娟是因为见义勇为受伤,结果反响巨大果然收到了巨额善款。张宏宇还称,“善款在用于救助李娟之后会再捐出去的,我这么做也只是因为太爱她。”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动物致害的侵权赔偿责任有明确的规定,不同于一般侵权责任的过错责任归属模式,动物致害属于动物饲养人的无过错责任。即动物饲养人如果无法证明动物致害是由于受害人或者第三人故意导致的,无论饲主有否过错,都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从目前可知的李娟受伤的过程来看,李娟在回到与男友同居的养狗场内,这两条防暴犬由于没有锁链拴住,攻击李娟致其重伤,其男友张宏宇作为这两条恶狗的饲主无疑是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的。

可仅有小学学历的李宏宇并不懂这些,他也不懂在媒体爆料材料中擅自加入“为救女童”这四个字,会将“侵权责任”轻松点化,成为人人称道的“见义勇为”。

然而粉饰究竟是粉饰,张宏宇绝逃避不了真相,也当然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他必须承担起李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骗捐与诈骗

诈骗罪的即遂如何定义?通俗说来分三步:欺骗行为、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并基于该认识处分财物。很简单明了,也很好用来判别张宏宇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

张宏宇称李娟是因为见义勇为受伤,而被帮助的“小女孩”迟迟不现身,两条恶犬也被描述成流浪狗,那么网友自然就容易联想到:“这件事情没有人出面帮助或是赔偿”。代表着善良的李娟救了人还要自担医药费,确实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这也无疑是众多网友伸出援手的出发点。

试想,如果一早就得知李娟是被自己男友饲养的恶犬咬伤,还会有这么多网友伸出援手吗?

因此我们不难看出,通过网络和媒体骗捐,虽然中间有了传播介质,且针对的对象也不是特定的,但根本不影响骗捐行为也属于诈骗行为。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犯本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前观天津爆炸案编造父亲遇难骗捐的杨彩兰,利用网络媒体骗捐最终负法律责任的先例不是没有,可是还是有人觉得募捐这种赠予行为,仅仅对情节进行一些添油加醋,只要达到自己的目的,结果好即一切好,算不上犯罪。

或者有人认为,自己躲在电脑后,通过网络或者通过媒体发布这些消息,警察就找不到自己,事儿就摊不到自己头上。如果让这些犯罪分子面对面的诈骗他人财物,他们不敢,但是在这信息时代躲在屏幕后面,他们心中邪恶的种子就发芽了。我们不能否认很多份罪分子的这样的想法,因此更不能姑息这样的犯罪。

“打赏募捐”门路多,善款无归路

一旦张宏宇的行为被认定为诈骗,那么这些原本的善款,就统统变成了赃款,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受害人。张宏宇不仅不可以将这些钱用于救治女友,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是退还捐赠的善款往往不那么简单,甚至可能比淘宝退款还难上几分。毕竟这80万元,是无数热心人士50、100地凑出来的,很多网友也都表示,这钱虽然是因为被骗了才捐出,但自己也没想着要回来了。

确实,钱退不退的回去对广大爱心人士只是一桩小事,但是大家的恻隐之心和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退的回去吗?

红十字会失去大众信任之后,似乎现在社会上没有什么让大家都信服的爱心机构了,大家往往都倾向于将善款直接打入受赠人账户。这种做法确实实在地保证了善款能到受赠人手中,但是这种捐款模式无人监管,无人考证真实性也势必会导致更多的人萌生出通过这条路大发不义之财的想法。

微博的“打赏”功能也是类似,天津爆炸案中骗捐的杨彩兰也正是通过这一功能诈骗了将近10万元。新浪开通这一功能的初衷也是好的,是想拓宽民众鼓励优秀原创作者作品的渠道,不想最终也沦为骗子行骗的工具。

媒体竟成帮凶,职业道德之路漫远兮

这一骗局最后被曝出还要归功于新浪微博认证为“媒体人资深调查记者”的博主“@记者柯南”。他在微博上发声指出,安徽利辛救女童遭狗咬事件捐款系策划。

该微博述称:(此事)最早是利辛一新闻人(电视台)找我帮忙,说事成后感谢……当初她家人和亲属也透露李娟并非救人被咬。所以,此事件和捐款是他们策划的。

该记者还称,李娟男友遭不住自己在三追问,曾向他坦白说家里积蓄花光了,后续治疗可能还要三四十万元,所以想找我策划,帮忙弄到这笔钱。

当然,这位“@记者柯南”本着高尚的职业道德,拒绝了这次肮脏的合作。但最后事情还是被报导出来并收获反响,其中是不是有与其他记者的私下合作与暗箱操作,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只知道,现在的媒体为了博眼球,抢头条,比速度,甚至可能已经忘了“真实、准确”这几个字该怎么写。之前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也是,似乎很多新闻最终不经历一次反转反而变得不正常。第一个发布这条新闻的媒体人,难道没有想过稍微去考证一下事实真相?比如明明不只一个人知道事发时李娟是躺在养狗场内,而不是所称的路边,也不去想想为什么两条恶狗追不上一个小女孩反而能把一个身体健康的青年女子咬成这样,仅仅凭一面之词就发布消息,甚至一句追问都没有,还公布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帮助募捐。作为媒体的责任心何在?

最后我们才发现,这个本来被粉饰得很美好的故事中,没有什么被救的女童,没有什么金子般的心,有的只是李娟承受的血淋淋的病痛和事实,一场骗局而已。

虽然也会有人觉得,李娟很可怜,也需要帮助,她最后也得到了帮助。可是很多事情,都不是结果好即一切好的。为了这个结果,多少人将失去对这些见义勇为故事的信任,多少人会决定以后不再捐款,不再帮助他人,这样的代价,太沉重了。

而我们这个本已经缺少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时代,根本承担不起这样的代价。

作者 | 孙梦玥;张静之 来源 | 智合法律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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