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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离异女子下班后“失联” 男子求爱遭拒杀人抛尸

浏览量:时间:2015-08-28

中国警察网讯 日前,安徽省寿县一名年轻的离异女子突然失踪。数日后,人们在公路边的一处树林中发现了该女子已经局部腐烂的尸体。当地警方闻警即动,历时10天,成功侦破这起现行命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

2015年8月14日下午4时许,寿县寿春镇寿滨村村民周某某急匆匆地来到寿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女儿小天(化名)在8月13日下午下班后一直没有回家,手机始终打不通,怀疑女儿出事了。接警后,九龙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并将案情向县局汇报。据周某某介绍,现年23岁的小天在寿县城区一金店工作,此前有过一段婚姻,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寿县双桥镇孙厂村村民孙某某(男,29岁)。

获悉案情后,该局党委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围绕小天身边重要关系人进行深度研判、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专案组民警调阅了小天上下班所经路段的视频监控,发现8月13日下午,小天下班后和孙某某一起来到新城区一餐厅吃饭,饭后两人驾驶孙某的电瓶车经过南门外大圆盘沿寿霍路方向行驶。当两人所骑的电瓶车再次出现在寿霍路西九里沟段监控点画面中的时候已不见小天的踪影。在此期间,另一组民警通过对孙某某家人进行调查,得知孙某某于13日晚上9点多回家拿了几件衣服后不辞而别,并于当晚10时许租车前往上海。

种种迹象表明,小天的离奇失踪都与孙某某有着重大关系。事不宜迟,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一组人员直奔上海追捕孙某某,一组人员以小天最后的消失地——寿霍路西九龙里沟段为轴线向两侧开展地毯式搜索,力争查获更多涉案线索。8月18日上午10点30分,搜索民警在寿霍路西九里沟段路边一处树林中发现了一具尸体。经过法医鉴定,确定为失踪人员小天,死亡原因为他杀。

消息传到上海后,负责追捕的民警更加坚定了抓获孙某某的信念。在沪期间,追捕组从孙某某的重要关系人入手,在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夜以继日地开展摸排走访工作,逐步缩小侦查范围。8月24日下午,追捕组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孙某某抓获。

经审讯,孙某某对自己因感情纠纷于8月13日晚在送小天回家途中将其残忍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两人在认识以后,孙某某便一直追求小天,多次遭到拒绝便萌发了报复的念头。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从王亚林刑辩团队近期受理的三起杀人案件谈谈死刑适用

◎ 张世金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研究员

近期,王亚林刑事辩护团队受理的三起杀人案件,分别姚吉志律师承办的池州石台故意杀人案(二审),行江、张世金律师承办的合肥新站“3.26”故意杀人案(一审未宣判)和张世金律师承办的合肥“2015.7.17”抢劫杀人案(侦查阶段)。

纵观三起杀人案,或因情感纠纷,或因财产纠纷而引发,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年龄看,主要集中在80后或90后,往往具有很大的“激情杀人”的成分,受到一定外界刺激而情绪激烈冲动引起的突发犯罪,常常属于临时起意。对该类杀人案适用“保留死刑,坚持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而且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在判处重刑尤其是适用死刑时应特别慎重,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的被告人外,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

而且我国刑法典也明确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从刑事辩护实务的角度看,对于杀人案件,辩护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并在办案机关的允许下,通常会协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与被告人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和解,以认罪、悔罪的态度获取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也是不判处死刑的重要酌定量刑情节。

犯罪的发生是有多种缘由的,主要包含自然、社会以及行为人个人的原因,一旦发生这样的杀人案件,往往会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的家庭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一个生命的逝去,另一个生命即将或许面临死刑的裁判。虽然“一命抵一命”的朴素的报应心理能够得到满足,但是其自身的残酷性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无法估量的恐惧和浓烈的血腥味。如此,则系当今文明社会的反常现象,还有什么比无视生命的价值更加让人痛恨呢?

刑罚的目的不仅要惩罚犯罪,更有体现在预防犯罪方面。特殊预防的目的在于消灭再犯可能性,而一般预防的目的在于剥夺潜在犯罪可能性,两者双管齐下,使得犯罪越来越少,而不是“来一个杀一个”的盲目性惩罚,这才是刑罚的真正价值和目的所在。

让社会不再充满暴戾之气,需要我们反思整个社会制度,死刑适用越多,反而犯罪率有增无减,从某种程度上,死刑的威慑力并不当然发生。这也是与我国目前限制适用死刑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遥相呼应。

正如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所言:“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延伸阅读:点击以下链接即可】

1、王亚林刑辩团队张世金律师承办合肥“2015.7.17”抢劫杀人案

2、行江、张世金律师为合肥“3.26”故意杀人案出庭辩护

3、行江、张世金律师承办合肥新站“3·26”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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