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结束:让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
浏览量:时间:2015-08-22
8月21日,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结束。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作总结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赵大程,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出席会议。
吴爱英指出,这次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是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律师的亲切关怀。这是一次具有全局性、开创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在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这是一次凝聚思想共识、明确前进方向的重要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律师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这是一次弘扬改革精神、推动律师工作的重要会议,对于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工作改革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等领导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充分肯定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工作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进一步做好律师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国务委员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重要讲话,强调了律师工作的重要作用,对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的关系等提出明确要求。全国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吴爱英在讲话中总结了会议的主要收获。她指出,与会人员在六个方面深化了认识,凝聚了共识。一是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是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推动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二是律师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大有作为,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律师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忠诚履职,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是法治工作队伍的共同责任,要引导司法人员和律师树立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共同法治理念、职业信仰和价值追求,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新型关系,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四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律师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要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解决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律师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五是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是律师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完善律师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能力,引导广大律师依法诚信公正执业。六是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最根本的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要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吴爱英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孟建柱等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抓紧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重点是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等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为推进律师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吴爱英指出,要狠抓会议任务的落实。这次会议确定的任务,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于孟建柱同志在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等方面的意见和措施,各级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立足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逐一细化工作任务,逐项抓好落实。要按照孟建柱等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部署要求,加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进律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记者 李 阳)
让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各级法院要着力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快推进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为律师依法履职进一步提供支持和便利。
律师是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是推动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重要力量。律师参与诉讼活动,对于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司法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要充分认识律师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决摒弃对律师的偏见、成见,坚决消除不尊重、不信任律师的现象,尊重律师权利,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共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
要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是政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促进发挥律师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作出重要部署,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法院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律师权利保障的重要性,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找、着力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快推进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为律师依法履职进一步提供支持和便利,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
要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良好的法官与律师关系对于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法官与律师应当把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公正、捍卫公平正义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在工作中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共同担当起推动法治进步的重任。要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的互动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司法廉政监督机制,构筑法官与律师间的反腐“防火墙”,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完善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机制,为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是法律秩序的载体和法律价值的卫士,是推动法治社会不断进步的合力。作为中国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当肩负改革先驱之重任,不辱使命,积极探索,冲破苑囿,打破历史痼疾,共同营造积极、健康、阳光、开放的执法环境,积极构建新型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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