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孟书记讲话挺好 | 但律师权保障仍任重道远
浏览量:时间:2015-08-21
习主席,孟书记讲话挺好 | 但律师权保障仍任重道远
最近流传一篇文章:“习近平:没有律师可以求助,公正司法从何而来”。
不少媒体发文,高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纷纷发声,肯定律师的作用。
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召开,在中国律师史上是第一次。
是因为律师的作用真正受到重视吗?还是因为别的?
可为什么律师们高兴不起来?
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就法官如何尊重律师,孟建柱提出四个“不能”——
不能嘲讽、训斥他们,不能对他们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随意打断或制止,不能对他们提出的正当申请、合理意见置之不理,不能对他们采取歧视性安检等措施。
因此,我们是否可以理解:更不能随便抓律师?
习主席对于律师和司法人员的不当接触深恶痛绝。这的确是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律师充当司法掮客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过,对于律师为落实法律而死磕、较真的行为,应该理解和支持,因为他们的目标是落实宪法和法律。
我曾经提出,法官让一寸,律师敬一尺。在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协调上,法官占据绝对主动的地位。
公检法代表公权,绝对强势,而律师及公民所代表的私权,还相当弱小。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律师权和私权,需要根本性的司法改革,而不是领导讲话。
倘若需要领导讲话来保障律师权利,恐怕律师权利是无法保障的。只有宪法和法律真正得以落实,律师和公民权利才可能获得充分保障。
习近平主席,孟建柱书记的讲话挺好,但要真正保障律师权,还任重道远。
——徐昕
习近平:没有律师可以求助,公正司法从何而来?
澎湃网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习近平这样定义律师的地位。
律师执业也成为此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律师工作、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作出重要指示。
在习近平看来,律师关涉司法公正的实现,“没有律师可以求助,公正司法从何而来呢”。而有的律师充当司法掮客,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因此必须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
消灭无律师县
2013年2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要求,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
在习近平看来,律师的存在事关司法公正的实现。他说,如果群众有了司法需求,需要打官司,一没有钱去打,二没有律师可以求助,公正司法从何而来呢?
据悉,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有174个县没有律师,其中既无律师事务所又无律师的132个,有律师事务所而无律师的42个,涉及1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此外,还有92个县(市、区)只有1名律师。
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协迅速采取了行动,2013年7月,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的意见》。
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多措并举,组织规模较大、社会形象好的律师事务所到无律师县设分所,指导无律师县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国资律师事务所,选派优秀律师到有律所的无律师县志愿执业。
至2014年6月初,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全部解决,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的全覆盖。
杜绝司法掮客
对于律师和司法人员的不当接触,习近平深恶痛绝。
早在2010年1月,习近平在视察德恒律师事务所时就强调,律师行业要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引导广大律师端正执业理念,促进律师行风进一步好转,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2014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讲话时再次对这一问题严厉斥责:一些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相互勾结,充当“司法掮客”,老百姓说是“大盖帽,两头翘,吃了被告吃原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一年后,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制度性规定就迅速出台。
2015年6月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会议指出,要坚持从严管理,完善预防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司法行为规范,优化司法环境。广大司法人员要做公正司法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律师顾问队伍
据《南方周末》报道,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浙江省曾专门为四套领导班子配备律师顾问团,陪同下乡接访。
彼时,习近平下乡“钻矛盾窝”时,也多次都有律师陪同。在接访时,“虽然他是法学博士,但遇到不懂的,他仍会很直接问我们。”一位多次陪同习近平下乡的杭州律师回忆说。
这一做法,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上升为国家政策予以推广。
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孟建柱: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
央广网北京8月20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今天(20日)在京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我国要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孟建柱分析,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虽然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重要组成部分,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这种法律执业的共同追求,决定了司法人员和律师在扮演好各自角色的同时,要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构建新型关系。”
孟建柱坦言,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关系总体上是健康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司法人员对律师存在职业偏见,潜意识地认为律师是挑刺、搅局的,不尊重甚至歧视律师;有的律师对司法人员也不尊重甚至诋毁、谩骂;有的司法人员和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吃喝请托,甚至违法交易、大搞利益输送等,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
孟建柱提出,希望各级政法机关积极主动地研究采取措施,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彼此尊重、平等相待
孟建柱认为,司法人员和律师彼此尊重、平等相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正如模范法官邹碧华同志所说的,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司法公正程度。”
孟建柱号召广大司法人员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率先放下“官”的架子,“把律师真正作为与自己平等的同行,尊重他们的人格和权利。”孟建柱对司法人员提出了四个“不能”——不能嘲讽、训斥他们,不能对他们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随意打断或制止,不能对他们提出的正当申请、合理意见置之不理,不能对他们采取歧视性安检等措施。
孟建柱强调,律师要自觉维护司法人员在依法履职中的尊严,自觉遵守司法秩序,提出了三个“不能”——不能不服从司法机关的正常安排,不能不服从司法人员对自己违规行为的劝阻,更不能诋毁、谩骂甚至侮辱、诽谤司法人员。
相互支持、相互监督
孟建柱分析,司法人员和律师看问题、辨是非的角度不尽相同,各有优势,也各有局限。只有互相支持、相互监督,才能使看问题更加客观、全面,形成的意见更加符合法律规定、接近实际情况。开展“论证性对话”是防止司法主观任意性的良好机制。
孟建柱提出,司法人员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促进司法公正。律师依法在诉讼每一个环节上较真、在案件每一个细节上挑毛病,有利于司法人员的认识更符合事情的本来面目,从而少犯错误,提高司法公信力。孟建柱进一步分析,司法实践表明,如果不发挥好律师的作用,无视律师的合理意见,错案发生几率就会上升。“据有关方面对近几年纠正的历史上的一些冤假错案进行分析,侦查阶段刑讯逼供、监督不力,庭审阶段不重视律师的辩护意见、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等,是冤假错案发生的主要原因。”
孟建柱对律师提出要求,要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了解当事人真实情况的优势,提出符合事实、与法有据的证据材料和意见。
“司法人员与律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过程,就是双方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统一认识、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
正当交往 良性互动
孟建柱指出,司法人员和律师职业的天然联系,决定了两者之间既不能搞简单的物理隔离,也不能搞庸俗关系学,更不能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违法交易、搞利益输送。孟建柱举例说:“最近,中央纪委对奚晓明进行立案调查。作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33年的老法官,奚晓明却同个别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这是司法界的耻辱。”
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司法人员、律师执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对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孟建柱希望司法人员和律师进一步重品行、讲操守、守规矩,坚守做人、处事、交友的底线,自觉做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同时,要在合法、正当前提下加强沟通交流,消除猜忌隔阂,增进理解认同,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孟建柱表示,要建立从优秀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律师进入司法队伍的通道,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对法律职业认同,激发司法队伍活力。
来源:诗性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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