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头术”,以医学的名义杀人?
浏览量:时间:2015-07-10
"换头术”,以医学的名义杀人?
2015年6月12日到13日,万众瞩目的第39届美国神经外科和骨外科年会在美国马里兰州首府安那波利斯市举行。之所以令人瞩目,不是因为学会本身多么激动人心,而是因为今年参加该学会的有两个特殊人物:一个是意大利的外科医生卡纳维诺(Sergio Canavero),另一个是俄罗斯的30岁的瓦雷里多诺夫(Valery Spiridonov)。
脑袋掉了,还有命吗?反正我脑海中对于换头之类的场景,还停留在《西游记》和《聊斋志异》这类的神话小说里。车迟国的虎力大仙因为与孙悟空比砍头,结果没了头;书生朱尔旦请陆判给妻子换了一颗美人头,最后也落得个被儿子虐待的命运。看来,就算在虚拟的神魔世界中,换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世界上首例“换头术”就要来了。30岁的俄罗斯科学家瓦雷里·多诺夫从小患有霍夫曼肌肉萎缩症。他最近同意让意大利医生塞尔吉奥·卡纳维洛为自己进行人体换头术,将自己的头部接在一个新的身体上。这位医生今年年初就曾声称,人脑移植在脊髓融合、防止免疫系统排斥反应等瓶颈可被攻克。
医生专注于医疗技术的发展,我等旁观者更为关注的是,若“人体换头术”进入临床应用,它将给我们现有的法律体系带来怎样的一种变化。首先是,这个手术安全吗?检索了一下“换头术”和“人脑移植”等关键词,还没发现有成功的动物活体实验。难道首例“换头术”本身就是一个实验?哪个国家会允许这样的实验发生? 如果医学界强烈反对这种手术并发出了安全预警,而某个医生坚持要进行“换头”最终导致患者死亡,这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放任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不管怎样,在多数国家,医生的“换头”行为都可归入到“杀人罪”中吧。
有人会问,医学的进步都要经过临床,如果没有第一例,又如何能攻克“换头术”?法律若不宽容科学,科学就难有进步。但现实的问题是,这种手术的前期研究成果能否保证手术成功的相对几率?偏执的科学家常见,对科学家的偏执也应给予宽容。不过宽容也有边界。人类在科技领域的信息分享早已超越了历史任何时代。当下的世界是“平”的,而不是“怪”的。一个创新手术是否可行,也应有医学共同体基于公共利益的风险评估走在前面。总之,以科学探索为名的“杀人”行为绝不能鼓励。
再一个问题是:躯干从哪来?禁用死囚器官已是全球的多数共识。从2015年起,中国也已对死囚器官全面严禁。器官如此,何况躯干呢?
那么,活人生前承诺捐献躯干行不行?问题在于,躯干和可以单独移植的人体器官完全不同,就算人脑生前可以决定躯干的去向,当这个躯干与另一个人的脑袋组合成一个新的个体之后,新的问题来了:这个人是谁?他在法律上的身份又是什么?躯干就当然从属于脑袋吗?“捐”出躯干的人还算不算“活着”?两人原有的亲属关系和婚姻关系是否继续存续?即便这个获得新生的人愿意存续两人之前的所有法律关系,其他当事人又是否同意?显然,不管换头之后的“新人”法律身份如何,他 (她)也不能同时拥有两位配偶。换头手术之前,他们各自的配偶也未必愿意接受换头之后的“新人”。
这一系列的疑问也指向了“换头术”可能引发的诸多伦理挑战。一个身患霍夫曼肌肉萎缩症的科学家想要通过“换头术”获得新生,这样的故事的确很打动人。就如1992年年底那位为渴望孩子的儿子、儿媳担当替身母亲,并成功生下了一个小宝宝的美国大妈霍若尔汀。这个打破世俗的奇闻赢得了很多人的同情和赞赏。但问题仍然存在:这个孩子究竟是大妈的儿子呢,还是孙子呢?今天的试管婴儿和借腹生子技术已完全可以走向临床应用,但各国都选择了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说“不”。相比起手术风险,已知的和未知的伦理风险更不可控。因为这类科技往往挑战的是人之所以为人,以及人类之所以成其为人类的最本质的属性。“换头术”也是一样。
作者王琳,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原标题:“换头术”背后的法理与伦理。
转自:法律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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