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诗一般的《辞职信》”作者--准律师孙涌
浏览量:时间:2015-07-06
偶遇“诗一般的《辞职信》”作者--准律师孙涌
作者:李华鹏
5月16日,由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中国律师杂志社和中世律所联盟共同主办的“政府法律服务论坛”在西安举办。当听说被网络广为传播的“诗一般的《辞职信》”的作者孙涌也来参加会时,记者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串问号:
他真做律师了?
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从副处级干部到律师,而且还要从实习律师做起,他是否会有不曾预料的心理落差?
律师职业对这位原国家干部的吸引力在哪里?
他会选择什么样的事务所?
因写的《辞职信》在微博上、微信圈连续几天被以刷屏的速度广为转发,孙涌这个名字已广为人知。难道真像有些评论说的,这是一次成功的策划,做律师前先自我炒作一把?
于是,带着这些问题,经《民主与法制》总编刘桂明和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学恩引荐,见到了原湖北省恩施州纪委研究室主任孙涌。
坐在旁边的孙涌与被网民“人肉”出来的照片一样,略显清瘦,但很干练;人随和而坦诚,但态度分明。他坦言,其实《辞职信》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出乎他预料的,更非他本人刻意为之。谈到辞职为何选择律师时,他说,这是他对法律的爱好,对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期许与信心。
在交流中能感觉到,他博览群书,学富五车,写出诗一般的《辞职信》在情理之中。
孙涌:2001年毕业于湖北工学院(现湖北工业大学)投资经济专业,通过公开招考,成为恩施州首批面向高校招考的公务员。2012年,参加恩施州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考试竞聘,孙涌以笔试78.5分从众多报名者中杀出重围,面试以86.6分获得第一,随后以83分排名第二的总分,入围州纪委副县级干部3名考察人选行列,并最终成功聘上纪委研究室主任。“
记者:您的《辞职信》措辞优美、文采飞扬,情真意切,被媒体喻为“诗一般的辞职信”,加之所辞职务(公职)的“敏感”性,在互联网上引来了巨量围观,引发了社会公众对现阶段公职人员辞职现象的深入讨论,部分媒体纷纷就此评论或致电采访你,针对个别不准确的评论或者报道,你有什么话希望通过我们予以澄清或者确认吗?
孙涌:首先,确实有不少媒体致电或通过微博微信采访我,我都婉拒了。我充分尊重媒体法定报道之权利,尊重记者朋友“有权报道”的积极自由,但因为觉得没有更多的话想说,所以也专门在微博上恭请大家尊重我“不愿被报道”的消极自由。对我个人讨论太多,令我生出惶恐之感,既非我本意,也大违一贯隐忍冲淡之心境。至于有媒体从有关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并作了少量报道,则非本人可控,相信他们自会客观报道并自我答责。有很多媒体纷纷就此评论,我也看了,很多评论令我深受启发和感动。
其次,我自己不太认同我的辞职报告饱含了多少诗意。恐怕不全是“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那样的浪漫情怀,也不全是“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的旷达与洒脱。我更愿意大家能看到,在某种个人情怀之后,同时还有一个年近40的中年人并不轻松的人生抉择:挈妇将雏的生计、职业重启的艰难,我自己对此是非常清醒的。今后我自当以专业要求对待工作,不会写出“诗一般”的法律文书。
记者:作为一名辞去公职的代表,你如何看近两年来公职人员辞职现象的?
孙涌:我也是从网上看到一些有关公职人员辞职的零星消息,我不认为已经出现公务员“离职潮”。比如我辞职的几乎同时,恩施州纪检系统面向全州公开遴选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51名,其中州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17名,据说报名还很踊跃。当然同时我也了解到我身边也还有个别准备等养老金并轨正式实施之后准备辞职的朋友,也有外地的年轻人向我咨询辞职有关情况,但是我觉得这些都应该没有形成普遍趋势。而且,我认为每一个行业,从业人员能够正常有序流动,体现的正是社会的进步与成熟,那种认为公务员行业只能进不能出的人,应该是时候消除对这个行业超过合理正当的预期了。
记者:截止目前是否有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向你伸出了橄榄枝?都有哪些?如何考虑的?
孙涌:我并不是一切都准备得非常周密才提出辞职。相反,尽管我对辞职没有犹豫,但是对辞职之后的具体安排,事前并没有周密计划,只是大致明白将会选择做专职律师。此前,通过州司法局的朋友介绍,我联系了恩施本地一家律所(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朋友介绍这是恩施一家成长比较好的律所。后来,陆续有武汉的得伟君尚律所蔡学恩主任,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杨建华主任,京师(武汉)律所胡涛女士以及言达律所的沈峰主任,河北大卓律所的李永卓主任等等主动关心过问我的执业打算,都表示愿意接受我的执业实习。仁人德赛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刘少雄先生也委托恩施的朋友联系我。
此外,还有我此前完全未曾预料的职业方向,一些企业也主动表示接纳我的加盟。比如河北卓达集团华东南大区总裁杨新华先生、湖北神农旅游投资集团郭总,恩施太保财险总经理范静女士,以及原来在恩施中院担任法官,退休后自己创办企业的李建华先生等等。
我将这些一一列出,是想表达我对这段时间以来的每一份理解和善意的感激、感恩。对任何一份好意和帮助,我都不敢、不忍慢待和辜负。
没有路可选择是烦恼,选择的路径较多也会成为一种幸福的负担。因为我的选择不能只考量自己的志趣发挥,还有家庭、儿子就学、父母照顾等等因素。至于我自己的考虑,一是还是想不忘初心,从事律师行业,二是执业地点觉得武汉相对理想,主要考虑是,执业的空间不算小,距离恩施也不算远,取个中庸中道。
记者:在《辞职信》中,你表达了从事律师的心愿,2009年是什么让你决定参加司法考试的呢?
孙涌:实话说,参加司法考试的当时,我并没有过多的想法。只是成天干着写写画画的工作,而且在机关真正学习知识的培训并不多,感觉自己就快荒废了,人也30出头了,于是生出了惶恐的感觉。我不打牌,除了打打篮球,陪陪孩子,也没有更多的业余生活,就想给自己找点能够兼顾、并且有意义的事情做做,让自己能够充实一点。当时觉得学习法律总会是一件有用的事情,于是自学参加司法考试。2009年参加完司法考试后我写了篇文章《2009:在司考路上行走与体会》,是这样记录的:
2009年3月之前,我应该算是一个法盲,法律知识基本是一张白纸,遑论知识结构中的法律体系性构架。也许是三月温暖照人的阳光再一次触发了自己对前路方向感的迷茫,也许是观看篮球比赛发现与我同龄的王治郅已经被称为暮途老将,我开始感觉到了光阴的催逼,感受到了一种苍白与惶恐。我向自己抖了一回狠: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吧。从零开始,系统自学法律知识。
就这样,在6个多月里,除了完成工作任务之外,我把自己几乎全部交付给14个部门法、30多部法律、几万法条,无数司法解释……其间的付出与艰辛,如鱼饮水,冷暖自知。9月的周末,冷雨来袭,两天考四场,苦坐13个小时。11月21日,又是周末,打开国家普法网查询成绩,359分。这是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分数。因为国家司法考试实行a证c证之分,a证为全国线,360分,c证为民族地区线,今年为315分。我坐c望a,虽然高出地区线44分,但取a还是差了1分。
2010年第二次参加考试,得到420分,当时是恩施州最高分。后来很清醒地意识到考过司法考试距离实务差距不小,于是又在恩施市人民法院兼职做了几年人民陪审员,算是增加了一些实务上的理解。
记者:辞职前,与律师有过接触吗?你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是什么样的?
孙涌:和具体的律师打交道非常少,但是在微博上经常关注这个行业和群体,一些知名的,影响力较大的律师和律师事件也都有关注。
倒是在2011年6月中旬,我和一位资深且知名的上海律师通过三次信(电子邮件方式),表示自己也有做律师的愿望。这位前辈也不吝赐教一一作答。例如第一次回信说:“非常感谢你的信任。你的经历适合做一个律师,而且会是一个真正的律师。唯认真思考脱去身份的艰难,认真思量后再决定。”并将他们事务所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留给了我。第二次回信说的是:“你的想法同我当年很相似。你能够当好一个律师。如果真正决定下了,不后悔,可以到我上海所或者宁波所来工作。”第三次说的是:“你的思路正确。稳妥行事。可以考虑在当地先实习一年,人头熟,有案源,适应一下再转上海很方便。另外,你是体制内当过秘书的人,可以考虑从行政诉讼切入。另外做企业顾问和项目,经济收入高些。”这些是对我很好的指导。
记者:从副处级干部到律师,从体制内到体制外,心态的转变是否准备好了?
孙涌:这个问题个人觉得倒不是个问题。我自己本身在体制内,包括原来在领导身边做工作人员的时候,都是很低调淡泊,隐忍谦逊的,也从没觉得自己身份上有什么高人一筹的心态。至于将来的道路,首先自己并不是冲着能挣多少钱而出去做律师,就像我在辞职信里说的,我不善经营,不事产业,既没有挣大钱的天分,也并不对此报过高预期。
记者:此次来西安参加政府法律服务论坛出于什么考虑?有收获吗?都有哪些收获?
孙涌:这次在西安参加“2015政府法律服务论坛”,是武汉“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蔡学恩主任给我提供的一次学习机会。可能是他得知我初步打算在刑事辩护和行政诉讼领域执业,以提携后进的胸怀,让我接触一下这个领域的一些大家,听听这个领域的律所和律师都干了些什么,在想什么。我也见到了一些原来只知道名字的前辈,比如应松年、刘桂明、王进喜等,以及一些有名的律师前辈。
我认真参加了论坛的所有活动。正如我在听演讲时和旁边一位律师讨论的那样:就我之前的所见所闻来看,政府购买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恐怕至少目前还不是常态,甚至不无“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窘境。2012年初我还在州委督查室的时候,参与了一个“信访积案”化解的调研组,当时全州组织了4个组,我们是其中一个。跑了三个县,七八个乡镇,当时我的一个感觉就是,很多所谓的“积案”,如果在初始发生时,就能有意识的将其纳入法律解决的途径,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恐怕付出的代价就会小得多。政府购买一点专业法律服务,其费用与效益相比,绝对值得。
当然很多地方领导与政府开始重视这件事,比如我前几年在一个基层法院做人民陪审员时,遇到这么一件案子:恩施市一个乡镇某村,两个组的村民对一片山林的权属产生争议,要求乡政府解决争议。乡政府给两个组各聘请了律师,支持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在开庭时,乡政府租一辆大巴车把双方送到法院,庭审结束再把村民送回家。能够把以前靠乡镇干部通过个人影响力解决的争议纳入理性的司法渠道解决,我当时参加庭审时为此心里大大点赞。就我了解,恩施州这几年也在推行“律师进村”,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等,例如夷水律所就和乡镇政府建立很多联系。
记者:对新的职业有何期许?
孙涌:5月25日我在州纪委办理辞去公职手续,填写离职表格时,有一栏“辞职理由”,我慎重写下:对法律的爱好,对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期许与信心。我始终相信,无论如何,“反腐+法治+行大道至简之政”,都应是“最大公约数”之选项。也只有一个讲法制讲规则的社会,大家才都是安全的,对自己的生活是基本可预期的。
我的辞职报告最后也表示“法治环境日彰,公民权利保障更充分,律师在法律共同体中的作用也受到较多重视,我愿对此持有信心。”——为什么是“我愿”对此持有信心?是因为我对法治的大方向的确怀有信心,因为这是正确的方向,这是民族和国家的康庄大道。同时我也清楚,包括最近一些律师微信群里看到大家的讨论发言,短期内律师的基本执业权利保障依然还存在一些障碍。比如我在群里看到,一些律师表示,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之后,在某些地方法院,还是存在立案不顺畅的现象。正因为我还没有执业,不知道个中艰辛,所以多少会有一点隐忧。但是,也有不少将来的同行告诉我,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律师的环境终会改善,作为法治社会的不可或缺的一个法律群体,律师也将更多发挥其作用。同时,强力反腐对律师行业的执业环境同样也是一剂清新剂。
转自:中国律师微信公众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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